邮政“份子钱”或将转嫁消费者

2013-5-4 8:5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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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线索:日前有消息称,《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办法》)起草完毕。该《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邮政 “份子钱”),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
    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7.1亿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84.1亿元。其中,异地占比71.4%;同城占比25.6%;国际以及港澳台占比3.0%。如果按照《暂行办法》,今年一季度我国对快递企业征收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将达3.6亿元左右,约占一季度业务累计收入的1.3%。目前,我国快递企业利润普遍在3%~5%。换言之,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或拿走企业利润的25%~40%。
    记者点评:由目前业务分布特点来看,快递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赢利地区,邮政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非赢利边远地区,为了抚平邮政企业的 “忧伤”,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快递企业征收 “份子钱”。如果按照份子钱的标准来计算,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或拿走快递企业利润的25%~40%。加之企业正常税收,快递企业被釜底抽薪的痛楚可想而知。
    业内专家称,民营快递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未来将会产生投资性亏损。加之近几年人工、燃油和房租逐年上涨,企业资金压力巨大,再征收服务基金,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民营快递企业不能承受如此之重,必将会在价格上做文章,而最终叫消费者为服务基金买单。那么,网购市场是否会受到影响,电商企业是否会受到冲击?此外,面对服务基金带来的压力,一些加盟商为了避交基金,很有可能将一个公司拆分为若干个公司。而这种做法对于自营或大型企业来讲自然是一种恶性竞争,长远来看不利于快递企业的转型升级。
    邮政 “份子钱”为市场带来规范公平的同时,又或许引发一些新的不规范与不公平。邮政监管部门面对这种情况,又如何出招?民营快递企业很期待,消费者更期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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