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发展困局下的公路收费新政

2013-5-19 10:0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曹彪
    最近,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所有舆论中,有支持也有质疑。但冷静思考,我们应注意到《意见稿》对于促进公路物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12年3月发布的报告显示,37%的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所以,《意见稿》中一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改,对平均利润在10%左右的我国物流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并且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例如,《意见稿》中提出:“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和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获机、运输联合收获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在特定时段通行的其他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获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近年来中国食品行业的冷链物流的年需求量就达到了1亿吨左右,而年增长率也保持在8%以上。并且随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农资的物流需求更在快速增长,“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正是顺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对推动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有效举措。
    再例如,《意见稿》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推行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这一条例,对于公路物流企业的好处更是不言而喻。物流企业追求的是时效,积极推行“电子不停车收费”、“互联网收费”,可以减少企业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处浪费的时间,更好地提升运输效率。此外,上述措施,也必定可以有效合并很多收费站,简化我国复杂冗乱的收费站网络。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方面如果得以推行,企业也需严格自律,不能因不停车收费而超载超限。
    事实上,仔细观察会发现,《意见稿》中的很多修改条例,都是有助于减少收费点,整顿收费管理的。在中国物流成本始终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意见稿》这些条例值得肯定与鼓励。在这里,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积极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合理完善,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基础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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