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业园区禁止引进淘汰工艺

2013-4-21 10:04:00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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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按照工业园区规模和效益等情况,将工业园区分为一、二、三类,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工业园区,将在全省通报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降低园区分类等级。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工业园区引进采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生产国家和贵州省明令淘汰产品的;国家和贵州省禁止的其他项目。任何单位不得非法向园区内企业摊派或者收取费用。对乱摊派、乱收费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企业有权拒交,并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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