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绑工业仓储用地限制

2013-3-3 11:3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钱玲玲
    工业仓储用地可以改变用途了。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改造为批发市场、办公、商业、酒店等。这意味着,原先限定工业仓储用地只能用来做工业的“紧箍咒”解开了。
    近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厦门市规划局联合编制了《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的实施意见》,经市土管会研究同意正式发布。
    限定在自行改造政策区内
    记者了解到,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不过,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有一个限定条件,该地块必须位于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区范围内。
    自行改造区的确定原则是,《厦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中确定保留的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和政府计划近期收储或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以外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
    自行改造区将分批向社会公布。哪些项目可以改,要经市政府同意确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改造后整体持有、整体转让
    符合条件的自行改造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将原有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改造为办公、商业、酒店等用途,但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法律规章另有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行改造项目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则上应当无偿提供不小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20%的用地面积,由政府安排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益项目。
    自行改造项目改造后整体持有,整体经营,整体抵押,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抵押。需转让的(只允许转让给法人),应经出让人同意并办理限制性出让土地使用权改为完全出让手续,按市场价补交地价差。
    改造为办公用途的,应整体转让或按楼层整层转让;改造为商业(含专业批发市场)、酒店用途的,应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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