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纳入政策奖励

2013-3-28 10:3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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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长兴县质监部门获悉,长兴县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纳入政策奖励。 
    据了解,《意见》里指出,对服务业企业主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省、市、县地方标准经发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0万元、 5万元、 2万元;对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奖励1-5万元,对列入省、市、县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万元、1万元;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服务业企业则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文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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