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总体规划优化调整方案获得部省联合评审意见

2013-3-14 9:37:00 来源:新华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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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港总体规划方案优化调整》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联合评审意见。本次规划调整方案是在2007年4月部、省联合审查的《苏州港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长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陆续出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工程的不断推进,苏州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对苏州港口发展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而实施的,并于2012年11月6日通过了部规划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联合审查。 
  联合评审意见充分肯定了港口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苏州港应以集装箱、能源和原材料运输为主,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高效、效益显著、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的性质,进一步明确了将苏州港划分为张家港、常熟、太仓三个港区,形成一港三区、十四个作业区的总体布局。张家港港区以服务长江中上游地区物资转运和张家港市临港产业开发为主,发展煤炭、铁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液体化工品、件杂货运输;常熟港区以服务常熟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开发为主,发展煤炭、件杂货、液体化工品运输,兼顾集装箱运输功能;太仓港区以服务苏州市、江苏省及长江沿线地区为主,重点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和铁矿石、煤炭中转运输,兼顾太仓市临港产业开发。
  联合评审意见认为港口岸线开发利用须贯彻“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原则。同时应结合长江澄通河段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及通州沙水道河道整治一期、福山水道南岸边滩圈围等工程的实施,进一步研究通州沙西水道和铁黄沙段岸线利用规划方案,指明了创造苏州港口岸线资源新空间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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