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关系需要协调发展

2013-2-28 9:4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卢朝辉
    为了促进零供关系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市场流通环境,国家应该加强对零售商的管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零供关系,促进双方在供应链上的合作。
    近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消息称,全国已纳入集中清理整顿的76家大型零售企业中,44家企业存在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68亿元,已全部整改。55家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44亿元,已全部整改。76家企业按照要求对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此次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涉及金额巨大,凸显出我国零供关系有失公平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了。
    长期以来,在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通常存在着一项“潜规则”。由于零售商要面临着人力、房租、水电等方面的成本增加,于是,一些大型零售商就凭借着市场优势地位,坐地起价,随意地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合同费、配送费等多种名目的违规费用,或是将一部分成本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这种乱收费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供应商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制造业和零售业的迅猛发展,零供产业链早已从单一模式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现如今,在这复杂的零供产业链中,掌控了销售终端的大型零售商利用相对市场优势侵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频频发生,零供矛盾冲突日益激烈。2004年3月,家电连锁巨头国美与格力空调互下“封杀令”,结束了合作关系。2005年,“普马”41家店全线崩盘,这个“普马中国骗局”更是进一步激化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关系。2010年12月,因供应商涨价问题,康师傅对家乐福采取了断货决策……
    零供关系有失公平,不单单会影响到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与权益,更会危及到整个产业链的和谐与发展。一方面,当零售商过度依赖这种“渠道控制”赢利模式时,就会在“重收费、轻运营”的发展模式中逐渐迷失自我,进而影响到企业自身的整个供应链布局,严重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最终使自身陷入发展的困局。另一方面,这种乱收费行为还会导致流通成本过高,使零供关系变得更加紧张,十分不利于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和谐发展。
    因此,为了促进零供关系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市场流通环境,国家应该加强对零售商的管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零供关系,促进双方在供应链上的合作;通过建立健全失信惩戒等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零供关系的监管执法力度,引导零售商建立合理有序的差价销售模式来实现赢利,并通过优化质量鉴别的过程来提高服务。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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