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撤销62个二级公路收费站 多数在陕北

2013-1-6 9:36:00 来源:华商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12月30日透露,经省政府同意,陕西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经营性二级公路、一级公路不在撤站范围。 
  按照省政府批复,这次陕西省将撤销已运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62个,收费里程2441公里;保留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10个,保留的经营性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收费站10个。 
  此前,我省在2011年曾撤销36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收费管理部门将在停止收费后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恢复道路畅通,同时向社会公布撤销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名称和位置。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撤站后公路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应对撤站后高速公路车辆分流至普通干线公路带来的公路安全和保畅压力;要通过有效手段,防止撤站后二级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反弹;要开展公路桥梁排查和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道路桥梁安全。 
  2009年,交通部明确提出:东、中部地区要在2012年年底前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西部地区省份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有条件停止收费且成熟的地区,要尽快取消收费。 
    >>释疑 
    为啥环山路两收费站不撤? 
  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缓解了修路需求和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但收费公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特别是二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少数路段收费标准偏高、通行效率不高和群众意见大等。 
  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据2007年3月15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收费站距规定为50公里以上: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相邻收费站间的路口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站(点)。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可收费,环山路为一级公路,属于符合技术等级和规模的收费公路。 
    >>回顾 
    2007年至2011年已撤61个收费站 
  据了解,从2007年至2011年年底,我省已相继撤销了6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其中2011年全年撤销了36个,每年可免掉5.73亿元。今年我省剩余62个站点撤销后,我省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共123个)全部撤销,剩余部分(非高速路)为政府还贷一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 
  今年年底前,我省剩余的62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由于撤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遗留债务处置、收费人员分流等一系列问题。为避免撤并后,相邻高速公路部分车流量将分流至普通干线公路,有可能造成超限超载反弹,对普通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造成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对现有二级公路道路通行情况进行评估,撤站后,各市县政府将依照撤站收费公路在公路路网中的行政等级和养护职责,安排落实公路养护资金,落实养护责任,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链接 
    公路一共分为五级 
  公路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30000辆。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辆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公路按使用性质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省、乡道)以及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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