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事业大有可为

2013-12-4 9:2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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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你们的事业大有可为。”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视察山东物流企业时,对战斗在物流一线的干部职工讲的话。这不是一句普通的赞美之词,而是表达了党和国家对物流业高度重视,对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热切期盼。这是对广大物流人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努力把物流事业做得“大有可为”。
    物流事业大有可为,是由物流所创造的价值决定的。古代早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之说,物流价值也蕴藏于此。物流可以创造时间的价值,即缩短时间带来的价值,弥补时间带来的价值及延长时间所带来的价值;可以创造加工附加价值,即根据自己的优势从事一定的完善、补充和增加性加工活动,进而增加劳动附加值;可以创造利润价值,即可以通过降低生产的经营成本,间接提高利润,为企业带来“第三利润源”,等等。也正因此,物流被称为“朝阳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在现代化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物流事业大有可为,是由物流的产业地位所决定的。物流是国民经济的动脉,是连接国民经济各个部分的纽带;物流技术的进步是决定国民经济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物流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质基础;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物流决定着市场的广度、规模和方向;物流发展如何,还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效益具有直接制约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物流作为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单列一节,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2009年,国务院发布我国第一个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列入国家十大产业规划;2011年,国务院又出台《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使得物流产业的地位不断明确、不断提升。
    物流事业大有可为,还与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增长密不可分。近年来,我国物流企业群体快速成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取得实效,物流业对外开放迈出新的步伐,物流行业基础性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为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统计,2003~2011年,我国物流业增加值平均增长17%,2011年达到3.2万亿元,比2002年翻了两番。物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7%,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与此同时,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稳中有降,每万元社会物流总额花费的社会物流总费用由2002年的974元下降到2011年的531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45.7万亿元,同比增长9.5%;物流业增加值2.8万亿元,增长7.9%,主要经济指标均快于同期GDP增速。这充分表明,物流业对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贡献越来越大。
    物流事业大有可为,既是习总书记对物流行业的肯定,更是对广大物流从业者的殷切期望。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物流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全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偏低,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高出发达国家1倍左右;社会化物流需求不足和专业化物流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存在,“大而全”“小而散”的企业物流运作模式还相当普遍;物流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物流服务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等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惟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使物流事业“大有可为”。
    物流是一个广阔的天地,确实“大有可为”。但要真正做到“大有可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斗号角。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物流业将面临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物流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增强光荣感和使命感,乘全面改革的东风,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向现代物流迈进,真正让物流在现代化建设中“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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