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应以大局为重

2013-1-19 10:2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卢朝辉
    近日,酝酿3年之久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已经起草完毕。然而,《办法》却遭到了国内快递企业的强烈反对。
    根据《办法》中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该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其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另外,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0.3亿件,同比增长55%。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1%、73.7%和3.2%。于是,有人士按此数据计算得出:三部分将分别收取邮政基金1.16亿元、7.41亿元、3.22亿元,共计11.8亿元。这一数目近乎于快递企业利润的1/5!
    现如今,随着物流成本与各项税费的不断上涨,快递市场的利润十分微薄,快递企业的生存之道也变得越来越难。从表面上看,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只会使快递企业的运营负担变得更加沉重。由此,一部分中小型快递企业有可能扛不住这一负担,即将面临着倒闭,或兼并重组的危难。换言之,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意味着快递企业即将迎来一场“生存与死亡”的挑战。
    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就目前市况而言,我国快递行业复杂而无序,部分快递企业存在着“散、小、弱、差”的特点,市场内低价竞争十分激烈,各企业赢利创收相对较低。如果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将不适合发展的一部分中小型快递企业淘汰掉,改变不健康的快递市场格局,这对于整个快递行业而言,不仅可以消除“散、小、弱、差”不利于行业发展的因素,同时,还可以重整市场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由此看来,《办法》的出台,或将是加速快递行业洗牌进程的一场体制改革战略,对快递业的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突破性意义。
    针对《办法》,还有人士表示,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将极大地增加快递企业的运营成本,由此,可能会诱发出新一轮的快递服务涨价潮,这将不利于快递行业的未来发展。但是,仅个人认为,面对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适当的涨价可以改变快递企业之间低价竞争的局面。通过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使快递企业提高收费标准,进而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以此推进整体行业的服务水平。由此看来,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一项快递行业体制改革的创新举措,这或将有利于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该《办法》在具体实施中,在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以及使用权利等方面上,还存有不合理性,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但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讲,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仅可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还可以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因此,快递企业应该以大局为重,支持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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