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租赁起诉长航凤凰

2013-11-26 10:18:00 来源:航运界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ST凤凰发布公告称,该公司遭到工银租赁公司起诉,其在诉状中要求法院解除与*ST凤凰的融资租赁合同并返还合同项下的39条船舶,并要求*ST凤凰支付拖欠的租金、利息及经济损失共计约5.78亿元。 
  据了解,*ST凤凰于2009年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期限为10年,融资租赁船舶共计39 艘。与此同时,长航集团作为保证人,于同期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和承诺函》。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工银租赁还请求判令被告长航集团在其连带保证责任范围内对上述租金与利息,包括5.22亿元的赔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此前,为了还债,公司不得不拍卖抵押船舶。11月12日晚间*ST凤凰公告称,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关于长航静海、长航茂海拍卖结果的民事裁定书,该院于2013年9月26日对公司所有的长航静海、长航茂海两轮拍卖,竞买人泰州市永安海运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770万元的最高竞价应得拍得长航茂海轮,竞买人上海长顺航运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850万元的最高竞价应得拍得长航静海轮。
  *ST凤凰称,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船舶融资合同纠纷事宜将*ST凤凰诉至武汉海事法院。该案将于2013年12月10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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