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共同配送”受质疑 快递企业忧其垄断

2012-9-27 9:03:00 来源:上海商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担心“批发、零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联手模式”形成市场垄断
  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向全国推荐“城市共同配送”模式,鼓励批发、零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联手。昨天,上海快递企业明确提出质疑,担心此举形成市场垄断,以致快递公司亏损。
  易形成行政化垄断
  快递物流咨询网设于上海。据该网站原创的"城市共同配送"不适合快递行业”一文指出,商务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城市共同配送”相关政策有四方面问题值得商榷。
  该网站指出,“城市共同配送”不利于打造快递品牌。快递是具有“门到门”服务、限时服务和增值服务的产业,这些服务不适合共同配送。
  “城市共同配送”不是市场化手段,不利于市场化竞争。该网站呼吁政府部门为快递公司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解决快递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比如快递车辆“进城难、停车难”,快递配送“进校区难、进社区难”等。据了解,“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在全球任何国家没有采取城市共同配送的方式,而是市场化的手段。即:为了方便消费者取件和送件的便利,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快递企业采取便利店代理的模式;在偏僻的区域,他们则采取代理的方式解决配送成本高的问题。
  快递公司的存在缓解了城市交通通行压力。快递公司为商务企业提供的文件和样品的递送,大大减少了商务企业的车辆及人员出行。尤其是服务电商的快递,属于一种集约化的服务,对缓解大中型城市的交通拥堵功不可没。
  “城市共同配送”还很容易形成行政化垄断。该网站认为,相对于超市配送和蔬菜配送等“单向”服务,快递的派件和取件是“双向”服务。如果由政府指定某一个城市共同配送公司垄断“社区”和“校区”的快件递送和取件以及价格制定权,上述地域内的快件将集中于某个快递公司,客观上排斥了其他快递公司。
  担心合作中亏损
  记者获悉,交通运输部2012年公路水路八项重点工作之一是“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商务部今年6月21日制定了“关于推进共同配送和现代物流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构建以重点商贸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点等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以联盟、共同持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共同配送;要求各地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争取设立专项支持资金,商务部也将对试点城市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快递公司迄今大多按兵不动。“北京、东北的地方政府相继有了一些具体动作,我们觉得快递业需要站出来发声音了。”快递物流咨询网相关人士预计,“城市共同配送”势必追求赢利,单个快速企业与上游的商务企业配对后,难保今后不被收费或者分成。“快递公司是薄利的,同城快件每个仅几元钱,即使被合作方提取1元钱,快递公司也可能亏损。”其结论是,这种买卖对快递公司有较大风险。
  快递物流咨询网分析师建议政府在推行城市共同配送时,按照经济规律和行业特点,细分“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市场类别,比如蔬菜配送、快消品配送、普通快递等,对不适合其特点和规律的子产业不能强行推行,应当制定听证程序,以免决策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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