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七成高速公路降价

2012-8-6 9:53:00 来源:新快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原6月1日后升价的路段“就低不就高”恢复原价,新收费标准8月3日起执行 
  核心提示: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昨天发布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8月3日零时起,广清高速等62个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因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也就是跟本月1日开始的对韶赣高速公路,江肇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二、三期进行调整一样是“就低不就高”,今年6月1日后升价的路段才恢复原价,已经降价的路段不会恢复原价。至此,全省共有65个高速公路项目恢复原收费,占了全省高速公路项目约七成。 
  调价涉及 
  全省七成高速公路 
  通告称,2012年广东省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系数)后,由于采取了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原则等原因,造成部分收费区间收费额提高,其中62个项目都是广东省国有企业投资(含部分国有企业控股的)的高速公路项目。这次调回原价后,加上之前三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韶赣高速,江肇高速,广园快速二、三期),本月降价的65个高速路项目占了全省高速项目大约七成。 
  广东全省高速公路今年6月1日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据省交通运输厅之前解释称,在6月1日前,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小于10元的,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以5元和10元为单位取整,即收费额尾数小于或等于2.50元的,舍去不予征收。收费额大于2.50元且小于7.50元的,按5元计收。收费额尾数大于或者等于7.50元且小于10.00元的,按10元计收。6月1日按取整原则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会出现个别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上调的现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取整方法也无法避免会出现个别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上调的现象。这次是对这62条高速公路,因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调整,即如果按新标准计算收费额下降的区间,还是保持按新标准。如果按新标准比原来提高的路段,将恢复到原收费。例如以前本来按里程计算是收6元,按5元计费单位可能就按照5元收费,但调整后却要按照6元收费,8月3日起将会调回原来的5元,调整标准是“就低不就高”。 
  本次调价的高速公路 
  1广清高速 28汕头至揭阳高速公路 
  2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北环 29天汕高速公路广福至城东段 
  高速公路连接线 30云梧高速公路 
  3惠河高速公路 31河龙高速公路 
  4江鹤高速公路 32梅河高速公路程江至柳城段 
  5揭普高速公路 33兴畲高速公路 
  6京港澳高速公路小塘至甘塘段 34广佛高速公路 
  7开阳高速公路 35佛开高速公路 
  8茂湛高速公路 36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 
  9普惠高速公路 37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 
  10汕汾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及二期工程 
  11深汕高速公路 38广州机场高速经机场立交调头 
  12西部沿海高速公路 39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 
  13西部沿海高速公路阳江连接线 40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14新台高速公路 41深圳机荷高速公路(东段) 
  15阳茂高速公路 42深圳机荷高速公路(西段) 
  16阳阳高速公路 43深圳梅观高速公路 
  17渝湛高速公路 44深圳南光高速公路 
  18粤赣高速公路 45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9湛徐高速公路 46深圳盐坝高速公路 
  20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南段 47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 
  21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 48广三高速公路 
  22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 49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 
  23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九江至小塘段 50常虎高速 
  24中江高速公路及江鹤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51莞深高速公路及龙林支线 
  25广梧高速公路马安至河口段 52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 
  26京港澳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 53广肇高速公路 
  27梅州西环高速公路 54清连高速公路 
  (注:62个高速公路项目因有些是合在一起收费,所以共有54个收费标准。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已经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网站公示,车主如有需要可上网查询) 
  实例 
  高速路名 起止点 车型 原价 现价 计算方式 
  广清高速 聚龙-海布 一类车 7元 5 元 原来一类车 (小车)的收费是距离 14.6 公里×收费系数0.45 元/公里(4 车道)=6.57 元,按照 6 月 1 日的取整办法,取整为 7 元。而按照更早前的取整方法,则应该取整为 5 元。 
  广佛高速 横沙-大沥 一类车 6元 5 元 原来一类车(小车)的收费是距离 9.6 公里×收费系数 0.6元/公里(6 车道)=5.76 元,按照 6 月 1 日的取整办法,取整为6 元。而按照更早前的取整方法,则应该取整为 5 元。 
  惠河高速 惠盐高速连接处-埔前 一类车 36元 35 元 原来一类车 (小车)的收费是距离 80.8 公里×收费系数0.45 元/公里(4 车道)=36.36 元,按照 6 月 1 日的取整办法,取整为 36 元。而按照更早前的取整方法,则应该取整为 35 元。 
  深汕高速 埔边-坑梓 一类车 51元 50 元 原来一类车 (小车)的收费是距离 113.8 公里×收费系数0.45元/公里(4 车道)=51.21 元,按照 6 月 1 日的取整办法,取整为 51 元。而按照更早前的取整方法,则应该取整为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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