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回暖”存在过度解读

2012-8-28 11:59: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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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前调控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市场仍处于消化库存、稳步回调阶段,所谓楼市“回暖”存在过度解读成分,更未出现大幅反弹迹象。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的利益博弈中,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内的各方,均希望政策以稳定为主。 
  调控 
  取得明显成效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告诉本报记者,此轮调控以来,从49个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先后出台“限购令”,到600多个城市出台房价控制目标;从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收改革试点,到各地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从二套房贷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到央行3次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在如此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特别是从2011年9月到2012年4月,在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与持平的城市总数占绝大多数,同比下降的城市也逐月增多,调控成效逐步显现”,朱中一说“本轮调控重点是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关键措施则是限购、限贷政策。近两年来尽管社会上对限购的议论一直没有停止,但实践证明其效果是很明显的”。 
  中原地产中国大陆区总裁赖国强亦告诉记者,根据当前形势,未来楼市调控仍将持续,只不过“从原来的以调为主,变成以控为主”。他说,调控效果明显体现在购房群体的理性转变上,“尤其最近以来,刚需客户是市场主流。” 
  业内普遍认为,国务院从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以后,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关于严格执行楼市调控的预期。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人士刘卫卫据此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房地产政策调控依然在政府主导之下影响着市场,督查组对地方政府的工作给予了基本肯定和鼓励,也相应提出了完善性的具体工作建议。结果释放出最主要的信息就是房地产政策调控不会放松”。刘卫卫认为,16省市房地产督查结果总体“基本满意”,对有的地方甚至是充分肯定,采取的态度是鼓励性和指导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具备出台调控新政的紧迫性,应是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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