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3项措施促外贸平衡发展

2012-7-28 12:18:00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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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罗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我省外贸平衡快速发展,省商务厅近日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我省将采取33项措施,从商务、海关、财税、检验检疫、港口物流等方面促进我省进口与出口的发展,这些措施涉及资金扶持、提高通关效率、改善港口物流条件等。 
  在资金扶持方面,我省商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进行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重点扶持我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原材料等产品进口,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出口产品研发、自主品牌培育等;充分利用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大力扶持我省中小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创建品牌、获取国际相关认证;充分利用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出口水产品备案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投资办厂等,对赴境外投资企业的前期费用、办厂成本费等给予一定补贴;充分利用进口贴息、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专项资金政策,鼓励引导我省企业扩大战略资源、高新技术等。
  在通关上,海口海关将清理进口环节中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有关限制措施,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电子数据与海关的联网核查进程;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验证评估、提示预警、跟踪落实的“三位一体”企业培育机制,对高资信企业和重点项目,按照“关企协调员制度”实施“一对一”个性化通关便利服务。
  另外,我省财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宣传服务,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快退税速度。海口市将继续加大港口硬件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改善港口硬件设施条件;落实新出台的《海口市扶持航运业发展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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