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修订出台《海门市公路管理办法》

2012-7-26 13:2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7月上旬,海门市新修订的《海门市公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依法保障全市公路路网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公路在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6月1日,海门在全省各县级市中率先出台了《公路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加强我市辖区内公路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以及 2011年9月1日《江苏公路条例》的修改,原《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 
  此次修改增加内容较多,新增修改部分主要是原《办法》中未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责、行政管理费用、超限治理、涉路许可、养护管理、执法主体等内容。原《办法》对乡镇、园区、相关部门的职责没有明确,新《办法》增加了创建文明公路暨路政合格镇领导小组、各镇(园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财政、公安、杆线、规划、安监、水利、海事、运管、工商、路政等部门的职责内容;公路管理、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在新《办法》中得以明确,主要是按不同渠道筹集,国道、省道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县道、市管乡道由市财政预算支付,上级部门补助,非市管乡道、村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财政预算支付,市交通运输部门补助;近年来,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修建供电、水利等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等涉路情况比较多,新《办法》对涉路施工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进行涉路施工活动,必须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为让这部新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公路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公路管理部门已着手制定相关宣传方案,通过广泛宣传,让全市公路沿线厂矿企业、乡镇、居民了解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保障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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