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训”对手 货物中安定时装置纵火烧车

2012-7-13 15: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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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迪通讯员蔡照成、张演强、李闯摄影报道)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打欺办”获悉,古镇“4·25纵火案”日前已经成功告破。今年4月23日,因对手的物流公司与自己的公司同线竞争,为了搞垮对手、形成行业垄断,该物流公司老板潘某出资3000元,雇人在对手的货运车辆中放置引火装置,导致该货车4月25日在常州市起火。6月1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在江门被抓获,并于6月27日移送审查起诉。另据中山市“打欺办”相关负责人通报,截至7月8日,中山市共打掉欺行霸市团伙155个848人。  
  今年4月25日上午,由古镇某物流公司发往常州市的一批货物在常州市起火,该物流公司的郑某随即向警方报案。经查询业务流水记录,警方发现,起火的货物来自于横栏镇A灯饰厂,是该厂3箱货物中的一箱。随后,警方对该物流公司的货物再次进行了排查,并在A灯饰厂发往常州的第二批货物中发现了延时起火装置,其中有定时器、汽油、烟花等。警方依此初步确认,这批货物涉嫌被人放火。 
  4月27日,警方成功确认了配送上述货物的小货车车牌号,锁定了其中一名送货司机,进而顺藤摸瓜,在19时许,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韦某亮。据韦某亮供述,此次是由潘某以500元的酬劳雇佣自己去纵火的,而这些纵火的装置则来源于一名代号为“猴子”的人。事发后,潘某迅速逃逸。后经一个多月的布控,6月1日,警方在江门开平将潘某抓获。 
  “3000元找人给他们点教训” 
  据记者了解,由于常州是主要的灯具集散地之一,因此古镇往返常州的线路一直都十分火爆而且竞争激烈。 
  昨日,记者采访了犯罪嫌疑人潘某,据潘某介绍,其在古镇开物流公司,目前经营古镇往返常州的线路已经五六年了。这次“被教训”的物流公司是今年新开的,该公司一开张就打价格战,因此就想给对手点教训。潘某回忆,当时只是出了3000元钱,雇他人来办这件事,具体怎么办他一概不知。 
  点火装置本应途中引燃 
  据介绍,韦某亮原计划两次纵火,每次托运3箱货物,其中两箱为灯具,一箱为定时引火装置,3箱货物包装完全一样。另据警方查证,托运方和接收方都是伪造的,寄往常州的接收方的地址、身份信息都不存在。其定时引火装置由定时器、电瓶组成,通过设定时间,引燃箱中的汽油、烟花等易燃物。 
  目前,潘某已于6月27日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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