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超载 开货车的老李被物流公司开除了
2012-7-11 12:08:00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昨天,老李和物流公司对簿公堂,双方都指责对方违约,把对方告上了法院
原本准载5吨重,货车装了23吨的货物,货运司机李华硬着头皮跑运输,不料遇到执法人员,车子被当场拦下,吃了罚单。老李气得不行,“这么危险,我不干了还不行吗?”
一句“不干了”,还真的没那么简单。昨天,老李和物流公司对簿公堂,双方都指责对方违约,把对方告上法院。这起“超载风波”,背后的故事不少。
物流公司要求货车超载
48岁的李华(化名)是九龙坡区黄桷坪人,跑货车20多年了。2010年12月,他进入重庆达茂物流公司担任重型货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包干工资4500元,出车津贴10元/趟。
近段时间,公司安排李华往返主城区各地,拉超重货物,“比如钢卷,一个重达9吨。每次一拉就是3个,加上车子自重,每次连车带皮少说是30多吨。遇到执法的话,一逮一个准。”
今年3月22日晚上8点半,李华开车经过江北海尔路,遇到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被当场查获。李华认为不能这样开下去了,就将车停在停车场,不愿继续超载运输了。
庭上,公司代理律师熊律师说,公司当天有货要运,车子排不出来了,派员工张松林前去李华处取车。在停车场,李华拿出一份“情况说明”,要求张松林签字后才能开走。“情况说明”大致意思是:公司驾驶员李华不愿意超载运输,公司因此扣了他所开的车子和车钥匙。
张松林急于给公司拿回车子,只得签字。
到底是谁在违约?
这份情况说明究竟有什么作用?李华和公司各有各的看法。李华说,公司违反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强行要求员工冒险操作,还收回了他的劳动工具,让他无法工作,“当天起,车子和钥匙就被公司派的人拿走了。第二天,他们就说我是无故‘旷工’。”
对于这份情况说明,熊炳灿说这份“情况说明”证明不了任何问题。
李华称,他进公司1年半,而签的是两年的合同,公司无故开除他,是违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不超载就无法盈利?
李华说,今年1月,3月22、25、26日公司安排他超载运输,被交管部门处罚,3月28日他到交通执法队去领罚单,却被公司说成是“无故旷工”,要扣工资,令他十分委屈和无奈。
熊炳灿说,3月20日至27日,李华不按公司规定停放货车,3月28日到30日不到公司来上班,无故旷工,因此,3月底,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李华,并无任何不妥,同时,公司还要起诉李华,索赔经济损失。
为何明知超载不安全,还要司机多装,冒装?熊律师坦言,在物流领域,众所周知,不超载是无法盈利的。他认为李华是因现在不想做了,拿超载当理由来说事,理由很牵强。
法官当庭调解双方和解
在法庭上,李华和公司律师各自递交了诉状。李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月份的工资、一笔日常罚款,共计18550元。
在公司递交的诉状上,李华变成了被告。公司提出诉求,要求不予支持4700元工资和3000元风险金,判决李华赔偿公司的经营损失6.6万元,并归还货运单据。
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双方都有一定错误,并作出庭前调解,物流公司支付李华3月份工资和调解让步补偿金等一共8千元,双方均表示接受。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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