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改革或波及其它省市

2012-6-4 10:5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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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宣布,6月1日起,广东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其中四车道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基本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基本费率为0.60元/标准车公里。 
  今日,长江证券发布研报指出,未来不排除其它地区效仿广东方案,出台收费标准统一的可能性。由于福建及江苏地区的整体收费水平和广东均为全国最高地区之一,面临更大风险。地区内部收费差异带来更大调整风险,如湖北、北京、青海、重庆、广西、江苏、福建、天津、云南、河北、河南、山西、四川都存在省市内部收费档位较多问题,相对风险大。 
  通过比较29个省市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上市公司所在的省市收费基本上一类车在0.4-0.5元左右,最低收费约为5元。广东、福建按车型收费较高,江苏省最低收费较高为15元,对应深高速、粤高速的风险较大。福建与江苏的整体性高收费水平将依然是未来政策可能介入的风险点。 
  长江证券表示,在广东省高速公路整体不盈利前提下,上述改革将使广东省内三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收入预计减少10%,业绩也将受影响。此外,拥有高速公路业务的盐田港也将受到影响。 
  盐田港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高速公路贡献的利润约占公司总利润的四分之一。因此6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改革,将影响到公司今年下半年业绩。目前只测算出了对2011年的业绩影响,尚无2012年数据。” 
  盐田港2011年报数据显示,若假设2011年实施上述统一方案,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深圳惠盐高速公路2011年实际车流量为基础进行估算,公司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9%。 
  东莞控股指出,从6月1日起,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将受上述政策影响。按照东莞控股2011年度收费总额7.1亿元测算,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将导致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的收费金额减少约9100万元,约占公司2011年度收费总额的13%。 
  粤高速A公告称,受上述政策影响,公司参、控股公司预计收入将减少,将导致公司2012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3200万,约占公司201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亿元的14.76%。 
  深高速披露,上述方案将适用旗下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盐坝高速、盐排高速、南光高速及清连高速等部分高速路段。 公司2011年报显示,以集团经营的主要高速公路2011年实际车流量为基础进行估计,不考虑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影响,集团2011年整体路费收入将减少9%-10%,并将影响盈利,针对2012年的影响期约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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