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货车限行规定30日起实施

2012-6-29 14:0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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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年度第一期交通流量调整公告第一部分实施一周之后,调流的第二部分也将在6月30日开始实施。该部分内容主要涉及我市一环路至四环路对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规定。驾驶相关车辆的驾驶员需要适当调整自己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

  根据交流公告,每天6时至20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其中所指的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吉林大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亚泰大街-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其中所指的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彩宇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含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其中所指的二环路,即青年路-普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东盛大街-远达大街-东荣大路-台北大街。

  每天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其中所指的一环路,即安达街-辽宁路-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杜占武副支队长介绍,货车由于车体较大,占用道路资源较多,而且经常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市区交通有很大的影响。此次调流规定是为了减少交通流量,对货车在一些区域内,白天或者是早晚交通高峰期禁止通行,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状况。(记者 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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