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防汛救灾车辆汛期免通行费

2012-6-15 10: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6月1日至9月30日,山东省对防汛救灾指挥车辆、运输防汛抢险物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省对持有“2012年山东省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的车辆,汛期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运输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凭山东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传真电报(内容包括抢险物资品种、数量、运送起止点、有限期限等),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交通运输部门对持证车辆在审核后,快速放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汛救灾车辆优先通过。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证件不符、涂改证件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行文明优质服务,保障防汛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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