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订货单 他骗走716台电器

2012-6-12 7:0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大型电器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物流调度,先后从公司偷走716台电器变卖。6月11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获悉,这名业务员和调度犯职务侵占罪,被判13年6个月。 
  刘某,31岁,大学毕业后来到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乐金电子”)做电器销售业务员。刘某在老家本溪的业务开展得非常顺利,联系上了当地多家大型商家,为公司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成功打开当地市场。
  2011年11月,乐金电子方面发现对不上账,货单显示本溪三家大型商场订了700多台电器,但货款一直没有支付。乐金电子找到本溪三家商场追讨货款,可对方却坚持没有订过这批货。于是,乐金电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乐金电子出了“内鬼”。这名“内鬼”正是刘某。同年11月3日,皇姑警方将刘某抓捕归案。经审,工作中,刘某发现了公司管理中存在着多方面的漏洞,遂联系上负责发运货物的沈阳某物流公司调度雷某,预谋盗取电器向外销售。
  刘某先冒充本溪三家商场向自己公司虚构订货单。订货单下到物流公司时,雷某利用其调度的身份和权力,以低价联系上买家,并将订货单上的送货地址更改,14个月时间里先后盗卖出电视机398台、电冰箱298台、洗衣机20台。
  经鉴定,这些电器共价值440万余元。盗卖所得的货款,由刘某和雷某平分挥霍。今年5月7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伙同雷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法院依法判处刘某、雷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本报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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