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环节需进一步疏导

2012-5-24 10:5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李茜
    近几年,国内农产品价格始终处于一种“轮涨”的态势,并且各个品种之间“过山车”的现象也时时发生。究其原因,除了国际整体大环境的影响之外,国内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壅阻以及高额的赋税,也是业界普遍诟病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经过多级批发、多级零售,每一个环节均至少加价5%~10%,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零售价格中。而且,近年来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现象不仅没有缓解,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农产品从批发市场到城市超市、菜市场等零售终端,这一过程价格可上涨近1倍。近几年,批发市场摊位租金和普通生活用房价格节节攀升,加上人工费用、油价等成本也不断上涨,这些都推高了农产品价格。”沪上某蔬菜经销商向记者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农产品价格出现波浪式起伏本属正常,但农产品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民,价格大起大落,劳民伤财。从长期来看,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加大对公益性批发市场和菜市场的扶持力度,减少流通环节,多措并举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避免蔬菜价格坐‘过山车’要从源头做起,农业种植部门要及时向农民发布供求信息,特别是上一年价格暴涨过的品种,不要盲目再种植。”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会长戴中久说。
    同时,农民也应谨慎选择种植作物的种类,要避免盲目跟风种植,由于供需关系引起的种子价格上涨也应该警惕。
    目前,农业部、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都有供求信息发布网站,但作用仍然有限。因为我国农业仍然是千家万户小生产,官方的信息发布渠道还没有普及到各个种植点。而且农民对信息也缺乏认知和判断能力,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兴建。我国政府也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根本上改变流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提高流通效率。
    商务部、农业部等部门正大力推动“农超对接”,希望通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但“农超对接”需建立在一定规模和流通量的基础上,否则很难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政府应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超对接”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
    “但目前这种方式在我国仅占全部农产品流通量的15%左右,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要经过农民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经营的规模小、成本高,造成零售价格较收购价格成倍上涨。”国家发改委经贸流通司副司长耿书海说。
    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的流通80%主要依靠小规模的农民经纪人、个体户和小贩,缺乏上规模的大公司和大企业。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注册经销商达5500个。其中75%为个体户,经营主体规模小,数量多,且流动性大,品牌建设滞后。
    虽然政府相关部门经常引导大型超市进行产销对接,要求“农超对接”试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采购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但这种仅凭政府行政指令所达成的农超合作只能应急而无法长效,治标而不治本。农户迫切希望获得稳固的销售渠道,以求在变幻莫测的农产品市场中取得稳定的收益。而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也希望寻求稳固的生鲜供应链。
    另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也是业界呼吁的主要问题。耿书海介绍,目前我国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经营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核算缴税(一般为定额征收),实际税负很低,甚至基本不缴税。而对规模化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受益最大的是大型商超和将蔬菜配送到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据估算,对于一家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左右的蔬菜配送公司,如果免缴增值税,一年就可以节约超过100万元。
    而实际上,许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因为怕手续烦琐等原因并没有进行抵税操作。这样就造成大企业与小经营户间的税负严重不平等,无法开展公平竞争,从而限制大公司、大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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