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货物被物流公司擅自转单

2012-5-1 20: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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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将一台牙床及一台空压机等相关配套产品合约12000多元的货物,委托广东的一家物流公司从当地托运至南宁。不料,刘先生签收时发现机器已严重受损,而且当初接受托运货物的东莞市吉运发货运公司(以下简称吉运发公司)已擅自将货物转单给了另一家公司。

  货物严重受损被拒绝签收

  刘先生说,他在广东东莞做生意,想将货物从当地托运给广西天等县的一位好友。4月10日,广东东莞吉运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收货检查时,他支付了500多元运费并将机器完好无损地委托给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货物运到公司后再由他们进行包装处理。之后,刘先生先一步回到了南宁,而此时吉运发公司又给他打来电话,称由于他的机器比较贵重,需用另加一笔木箱包装费。经电话谈妥后,刘先生表示,由于他已经回到南宁,另外加收的100元包装费只能提货时再进行支付。

  4月27日下午,刘先生接到南宁一家名叫广通物流公司的电话,让他到沙井大道定律路直接提货。刘先生这才知道,吉运发公司并没有把货直接发到天等县,而是擅自转给了广通物流公司运送。

  刘先生验货时居然发现,原来说好用木箱包裹货物,对方却只提供了一个格栅式的木笼子。由于机器已遭到了严重损坏,刘先生当场拒绝签收。

  见此情况,广通物流公司当场退回刘先生的100元加收费,并表示,此事还将由物流公司之间进行调查并协商后才能处理。

  炒货转单已成行业潜规则

  “托运时还好好的,如今已成了一堆废品,物流公司这样擅自转单也太没诚信了。”刘先生表示,这台价值5000多元的牙床损坏后已不值什么钱了。同时,他希望吉运发公司能给个说法。刘先生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公司负责人称,他们目前在广西没有自己的网点,所以才将业务转给了广通物流公司,而这种做法在物流行业是普遍现象,只要不影响货物的顺利托运,他们是可以不告知顾客的。

  对于吉运发公司的说法,南宁广通物流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物流行业间的炒货转单行为是正常现象,价格也没有个统一的标准。就刘先生托运的事情而言,吉运发公司明知道他们在南宁没有网点,以600多元的价格接下托运业务,继而以低价转给了他们。广通接此业务仅以370元成交,而如今能收上来的仅270元,自己也亏大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刘先生并不表示认同。“既然没有网点,当初为什么还要揽此业务呢?”刘先生说,当时托运时,对方只收钱接收货物,却未告知实情,对方也应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4月28日下午,记者两次拨打吉运发公司的电话,对方知道记者意图后并未作太多的回应就匆匆挂机了,但在电话中坚称这个事情中“吉运发公司并没有什么责任”。

  转单造成损失该由谁埋单

  4月28日晚上,记者再次电话连线广通物流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询问刘先生货物受损一事是否有了处理结果。林先生说,一般货物托收有两种情况,如果客人拿着裸机要求为其进行包装,他们会对货物进行严格的检查才能进行托收;但如果客人将已包装好的物品进行托运,由于工作人员无法对包装进行拆除验收,托运人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是后者,货单上一般都会有相关风险自担的条款供托运者参考。而吉运发公司是将货物进行包装以后才转给广通物流公司托运的,广通物流公司只能对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验收,至于里边的物品是什么时候损坏的并不清楚。林先生表示,对广通物流公司而言,他们只认托运方是吉运发公司。赔偿事宜,货主只能与吉运发公司进行交涉,如果能认定是广通物流公司的责任,公司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日上午,刘先生电话告诉记者,由于两家物流公司都声称“自己没有责任”,货物受损赔偿交涉还没有结果。刘先生认为,货物损坏已成事实,“总得有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两家物流公司互相推诿责任的做法,让他无法接受。刘先生说,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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