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出扶持小微企业政策

2012-4-29 6: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吴欣
    国务院近日向外公布了包括财税、金融、公共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旨在经济放缓时期与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这份长为6650字、多达29条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对去年10月12日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的多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总结以及细化。
    减税、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定向政府采购成为这份《意见》的三大亮点。其中,减轻税费负担是最为迫切的,但从小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意见》在这方面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其中,首次明确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确定政府采购预算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和引导小微型企业进入教育、社会福利、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商贸流通等领域均是亮点。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陈乃醒表示,《意见》涉及扶持小微企业的方方面面,涵盖面之广实属罕见。同时,在延长税收优惠、解决融资难题等方面也有不少新意和亮点。陈乃醒说,选择在当前的时机出台《意见》,目的在于巩固中小企业对拉动就业方面的成果,同时对拉动实体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根据现行税法,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只适用于个体户和自然人,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法上也有严格规定,因此税收政策真正的受益面有限。
    由于这两部分群体对税收总盘子的贡献微乎其微,税务部门对其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偷漏税是他们生存的常态,因此,这两项减税对他们的实际税负产生的影响并不大。
    山西省中部地区的一位私营企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外,他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后两者的数额也占到了增值税和营业税数额的三分之二,他认为,后两者的税负过重。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记者表示,当前小微企业减税最大的问题是优惠政策的适用面太窄,要真正起到减税效应,减税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
    施正文建议把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规模的企业,而不仅仅是个体户和自然人,应该按照公司规模而不是企业形态来设定优惠范围。同时,他还认为减税的设计税种应进一步扩大,城镇土地使用、房产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都应该进行减免,从而切实减轻企业的间接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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