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流通方式 完善市场体系

2012-4-27 15:3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刘海波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20多年来,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份全面系统的政策指导性文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阶段,中央政府站在切实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高度,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短板,进一步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新举措。《意见》指出:要重点创新流通方式,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积极开展直营直供;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产销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
    第一,强化市场营销。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积极开展直营直供。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产销有效对接。规范和降低超市和集贸市场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铁道、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大宗农产品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
    第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务。探索发展生猪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
    第三,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予适当奖励。整合同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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