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再悬三把“利剑”

2012-4-22 21: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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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卫卫
    一直以来,由于部分收费公路站点设置不规范、收费期限不符合规定、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性公路服务监管不到位等情况的存在,导致我国物流运输饱受乱收费的困扰。
    为了“医治”这一“顽疾”,交通运输部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和道路运输收费的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这是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振兴发展物流业的战略部署,交通运输部连同相关部门积极规范和强化公路、水路的文明执法行为,不断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治理力度,以努力降低物流领域的通行费用。截至目前,全国共撤销和调整收费站点达328个,降低了182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实现停止收费公路里程3706公里。
    虽然纠正乱收费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规范行为却依然存在。对此,冯正霖表示,为了进一步清理物流运输环节的乱收费,交通运输部已经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研究制定了具体意见,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5月份,将由五部门负责人带队,对重点地区和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彻底解决。”
    此外,交通运输部正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一起,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研究取消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的可行性、时机和保障措施。
    据冯正霖透露,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加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价格形成机制等规章制度,以及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等有关问题。“预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稿将于年底前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节日免收通行费的规定也会按程序报批后尽快实施。”
    与此同时,为了深入开展涉及道路运输收费的清理工作,交通运输部也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对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降低标准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冯正霖介绍说,今年将会重点清理港口、船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道路货运场站、货运配载中心等不合理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对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今年还将以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抓好源头监管、路面执法、片区联动治理3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此外,为了继续加大对治超中执法行为的规范力度,交通运输部也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在公路超限监测站规范化建设,以及相关法规的制定方面着力。据悉,目前《公路路政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正在加紧研究制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在修订之中,年底前有望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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