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两项调整 将从五月起执行

2012-4-20 11: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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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金丽温高速金华管理处获悉,针对我省高速公路收费运营体制存在的弊端,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联合下文,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并完善了计费单位及尾数取舍办法。两项调整将从5月15日起执行。 
  在永康做生意的包先生经常跑温州,发现这样一个怪现象:同样是走金丽温高速公路,中途下一趟高速并马上返回,和一路跑到底,前者的过路费却便宜了45元。为什么费用会差这么多?高速路政  有关运营单位解释,这是高速公路系统两个收费标准导致的。第一个标准是就近原则,两地之间哪条高速公路路程最短就按照哪条收费。第二个标准是,经过长隧道较多的高速公路时,考虑到建设费用高,需要收取叠加通行费。“调整之后,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了。”金华高速路政大队有关负责人叶伟奇说,今后走哪条路就按哪条路的标准收费。 
  据了解,此次调整一是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二是完善车辆通行费计费方法。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的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隧道(桥梁)叠加费标准不变。货车仍实施计重收费。杭州湾跨海大桥按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有关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的函执行;舟山跨海大桥、温州大桥等按现行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沪杭甬一类客车车公里费仍为0.45元/车公里。 
  此外,完善了计费单位及尾数取舍办法。即以5元为单位计费,2.5元(含)以下归0,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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