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是否违法?
2012-4-17 11:3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浙江嘉兴发生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据武汉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陈建华介绍,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
机动车“闯黄灯”究竟是否违法?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目前,该案引发了媒体的热议。《三秦都市报》:给 “闯黄灯”亮起 “红灯”
“闯黄灯”到底违不违法,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违法。
那么,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这个答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笔者认为,首先,这个广受关注的诉讼案起码给市民尤其司机上了一堂普法课:黄灯之所以不是红灯是有原因的。其次,也给执法部门提了个醒:闯黄灯处罚政策是不是也该适时收紧,以便逐渐根除这种恶习呢?
但一提到加大处罚,有些司机就一肚子苦水,城里堵车这么严重,开车能不见缝插针?闯黄灯有时也是无奈,一味鼓励处罚是不近人情。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开车的哥们看得很开:黄灯不就是3秒钟的时间吗,过去与不过去差别不大。
所以,说到底,闯黄灯不是交通问题,是习惯问题。
法律中规定, “黄灯表示警示”,意在提醒司机注意停车。而现实中,黄灯很多时候成了加速信号灯,眼见黄灯要亮,很多人会选择踩一脚油门加速通过,违反了法律也埋下了交通隐患。在这样的现状下,加强法规法律宣传是一方面,但更起作用的是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让闯黄灯的侥幸没有空间,才能还黄灯以尊严,给“闯黄灯”亮起 “红灯”。《济南日报》:闯黄灯等于闯红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26条规定,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8条规定,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这意味着,在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中, “黄灯”只是一种缓冲性的警示信号,并没有“黄灯禁行”或 “闯黄灯违法”的规定,更没有 “等同闯红灯”的说法。
基于 “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法治原理,法治之于政府公权力来说, “法无授权即禁止”;对公民私权利来说,却是 “法无禁止即自由”。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背景下, “闯黄灯”被认定为 “违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显然既有私授权力、自我扩权之嫌,也有妨碍公民自由行使权力之虞。此外,从现实情理来看,简单执行 “闯黄灯等同闯红灯”,意味着黄灯与红灯已无本质区别,相应的,黄灯的警示、缓冲、过渡作用,也就难以充分发挥了。《现代物流报》:“闯黄灯”行为需完善法律界定
对于闯黄灯是否违法,记者在这里不予以讨论。显而易见的是,该案例事实上暴露了我国法律细则上的不完备。诸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未明确出现 “禁止闯黄灯”或 “闯黄灯违法”的字眼,也没有对黄灯亮起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是否违法这一特定情形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确认某一事项或行为违法并施以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定的依据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结合上述案件,相关政府机关作出 “闯黄灯”罚款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遭受公众质疑在所难免。
所以,记者认为,无论是立法部门还是执法部门,都应该及时弥补 “闯黄灯”方面的法律漏洞。一方面,立法部门应尽快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关于 “闯黄灯”行为的界定,让法律条文尽可能得以细化;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积极开展交通知识普法教育,让民众充分了解有关 “闯黄灯”的具体细则。只有形成一笔 “明白账”,公众才会对 “闯黄灯”行为有清醒的认识,而行政部门对于 “闯黄灯”行为的处罚才会服众。 (张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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