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物流企业诈骗20吨“拔头油”被刑拘

2012-4-15 20:2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记者张亮 通讯员王印德 在我国,对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认证和多种特管制度,能在这个行业拥有一席之地,是很多物流公司的最大愿望。但吉林省吉林市人王某却却不这么认为。在成功取得为吉化乙烯厂运送化工原料“拔头油”的机会后,为获取更大利益,王某指示他的公司员工通过复杂而危险的方式骗取“拔头油”20吨。近日东窗事发,王某锒铛入狱,当办案民警将案情通报到吉化乙烯厂时,相关工作人员才恍然大悟。 
  新年过后,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民警接到举报:“吉林市京都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为吉化乙烯厂运送拔头油的机会骗取拔头油,该行为严重危胁了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经深入工作查明:公务人员王某于2010年4月份以其妻子宋某名义注册成立吉林市京都物流有限公司,由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从2011年11月至今,吉林市京都物流有限公司利用向吉化乙烯厂运送拔头油的机会,王某指使公司2名更夫和多名司机,利用装罐减车自重、卸罐注氮配重等方式,在确保油罐铅封不动的情况下,顺利通过各类检测,两个月内成功骗取吉化乙烯厂拔头油20余吨,价值超过10万元。由于拔头油具有罐压大、易挥发、燃点低等特点,每次窃取都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重危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
  此外,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还在王某办公室内发现了5枚伪造的吉林市公安局车管所机动车行驶证年检章,10多枚吉林市道路运输合格证年检章,2枚技术监督局年检章和大量伪造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经进一步审讯,王某交代,为了赚取更多的运输费用,京都物流有限公司每次都超载运输拔头油。而根据吉化公司规定,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超载的车辆进厂后一律不予卸载,为了利益,王某无视法律法规,给每台营运车辆均制作一套假的行驶证和道路营运证,将车的核定装载质量改大,以骗取吉化乙烯厂检查人员信任。其制作假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目前,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刑事拘留,其他8名同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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