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双雄今年酝酿多地停批成品油

2012-4-11 15:2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4月6日,中石化销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在内蒙古等多个地区,石化双雄正商讨对外停止批发成品油,主保直销及零售的可行性。可能先在部分地区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国推广做准备。
    据石化双雄年报数据显示,2011年成品油零售较2010年增长明显,而直销和批发量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分析师认为,由于没有300元/吨的批零中间差价,零售无疑是“两桶油”争取利润的重要板块。不过,如果石化双雄调整销售政策,越来越多的社会民营加油站将面临油源不足的考验。
    如何看待“两桶油”停批成品油行为?他们的做法说明了什么?如何破题?《经济之声》:石化双雄涉嫌 “与民争利”
    在炼油加工行业,国有炼油企业是亏损的。但是,一些民营炼油企业从国际上进口低制燃料油,还有一些炼油企业只能接受国内的市场价原油。尽管如此,民营炼油企业仍然能够保持基本的赢利,这是为什么?至少在相当程度上说明国有炼油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既然如此, “两桶油”就应该想方设法通过完善技术和管理在炼油这个环节增产增效,而不是试图在下游的销售环节做文章与民营企业争利。更进一步说,如果整个行业赚钱而 “两桶油”因为种种原因实在无法扭亏为赢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考虑“两桶油”在炼油行业可以适当地退出,把一些业务转给民营炼油厂,这样既可以免去国家在炼油亏损上给予 “两桶油”的巨额财政补贴,又有利于在炼油领域进一步打破垄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其二,进一步扩大或者停止对民营加油站和中间贸易商批发成品油的力度,可能会强化近年来年年出现的油荒、天然气荒等紧张的程度,因为 “两桶油”基本上控制了原油进口、国内成品油的供应,如果石化双雄调整销售策略,越来越多的社会民营加油站将面临油源不足的考验,而这肯定会在市场需求增大的时候影响到成品油的及时供应。《新京报》:“停批成品油”应用 《反垄断法》查究
    中石油、中石化在国内油气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有目共睹,石油开采、进口、提炼、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无疑占据绝对的强势支配地位,对民营加油站等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停供、限供随手拈来,手段、理由张口就是。而且,依靠绝对的优势地位, “两桶油”还操纵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影响油气价格,历来为各方诟病。换句话说,中石油、中石化的任何一个政策、任何一个经营行为的调整,都是依附在国家对石油的支持政策、垄断地位之上,具有 “准垄断”性质。
    我国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联合抵制交易等行为;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由此可见,具有准市场竞争关系的中石油、中石化在没有合理理由的前提下,通过商讨联合向民营加油站 “停批成品油”的手法,与上述反垄断法规定不符,涉嫌滥用国内成品油市场绝对支配地位。这与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形成充分竞争、健康合理的市场经营秩序的建设目标南辕北辙。有关部门特别是反垄断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此行为及时查处和纠偏。《现代物流报》:“停批成品油”凸显社会责任缺失
    其实, “两桶油” “停批成品油”的行为已不是一次两次了。国际油价一涨,石化双雄就喊亏要求涨价,或者 “停批成品油”。石油垄断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社会责任缺失在 “停批成品油”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诚然,中石油、中石化有自己正常的利益诉求,作为上市公司,他们承担着为股东赚取利润的责任。但是, “两桶油”也是国有企业,也肩负着国有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国家将成品油这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商品交给两大集团经营,就是要让两大集团担负起非常时期稳定价格的责任,平抑油价,保障石油供应。
    然而,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是,“两桶油”完全将自己的社会责任抛至一边,反而是一味追逐利润最大化,总是掐着手指打自己的小算盘。试想,如果一味地“停批成品油”,那么必然会导致成品油供应不足,“油荒”蔓延;如果“两桶油”将300元/吨的批零中间差价永远归为己有,那么民营企业就会无利可赚,或将引发破产潮。最终导致市场混乱不堪。如此严重后果,又该由谁来“埋单”? (张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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