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快递不丢东西”背后的法律底气

2012-3-2 11: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山东省淄博的李女士托妹妹从北京用宅急送发了一些化妆品,但结果宅急送将货物丢了。在赔偿的问题上,宅急送的答复让李女士很是生气。李女士表示,宅急送说丢东西不可避免,哪个快递不丢东西。(据2月28日齐鲁网) 
  从客观理论上而言,“哪个快递不丢东西”事实上是一句实话。货物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偶尔的、正常的损坏和丢失现象,不足为奇。然而,做为快递公司和快递从业人员,当以尽量降低货物的丢失率为最基本的经营与工作要求。至少,不能人为放大和强调这一客观因素,将“哪个快递不丢东西”做为回应客户的理由,甚至是推卸责任的借口。 
  “哪个快递不丢东西”一方面暴露了一些快递公司在货物运送过程中存在着管理漏洞与失职。丢东西本是不正常现象,把本不该丢的东西丢了,这充分说明快递公司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好,经营与管理还需要改进。另一方面,这样的强势回应也暴露了一些快递公司服务态度差、不思改进工作与管理的主观过错问题。丢了客户东西,是自己失职,违反了与客户之间的快递合同。那么虚心接受客户埋怨、甚至批评,然后赔偿、改进工作无疑是必要也是必须的。以一句“哪能个快递不丢东西”推搪责任,摆明了是以强欺弱,是短视的发展理念所驱使。 
  然而,如果仅将快递的“牛气”归于短视,显然又是不充分的。相关快递业务制度与规定中,关于物品丢失赔偿标准的太低,无疑也是问题的根本。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相关条款等,“对于邮件损坏,普通邮件退回邮费,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所付邮资的2倍;对于有保价的邮件,赔偿不超过保价金额”。有此规定,邮寄几千元手机损坏,赔8.1元的事情常在;快递近千元服装,损坏只赔偿几元邮费的情况不在少数。反正坏了、丢了也可以不照价赔偿,又哪能不出现“哪个快递不丢东西”的牛皮哄哄? 
  邮递物品是客户和快递公司、邮政公司等之间的一种合同,但法律法规让这个合同没有了平等的地位,等权的关系。偏向于快递公司、邮政公司的制度设计,自然会导演出“哪个快递不丢东西”的悲剧! 
  “哪个快递不丢东西”是快递公司弄丢了货物,也是其弄丢了自己,弄丢了信誉,但更是法律弄丢了平等与等权的基本设计。(本文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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