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赔千元 货车司机不满

2012-3-13 20:1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记者林成宝报道:一夜之间,陈先生付费停泊在海元(大沥)物流园的大货车上价值2600元的满箱柴油被人偷光(详见昨日A02版)。昨天,物流园表示愿意给予陈先生1000元赔偿损失。但陈先生对此赔偿却不满意。 
  昨天,双方再次协商,虽然物流园答应给予赔偿1000元,但陈先生对此结果表示不能接受。“我的车是付了停车费的,在物流园内被偷了柴油,不能只给我一半都不到的钱就想打发我。”
  陈先生称,对方如果不给予满意的赔偿,他不会离开。“我的车多在物流园内停留一天,就会损失2000元收入。但我真的没有办法,如果拿着1000元离开,剩下的损失则由我一个人来承担。”
  对于给陈先生1000元的赔偿,海元(大沥)物流园总经理助理何衍认为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我们只是提供停车场所,虽然收费,但我们也不可能承担所有的损失。“而且,我们公司也有规定,对于车上的贵重物品丢失,我们是不负责任的。”
  昨天,记者从陈先生的收费停车条上看到物流园方所指的规定:“对于停在园区内的车辆,车上的贵重物品,如轮胎、帆布等丢失,园区不负任何责任。”
  何衍说,陈先生的货车购买了保险,对柴油失盗的情况,应该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律师说法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吴善鹏律师称,陈先生付费停车与物流园进行的是有偿保管合同行为。在这个期间,根据保管合同法,物流园应承担陈先生货车损失的所有责任。
  他还解释,物流方的损失可以向犯罪分子追回。同时,对于物流园的规定,吴善鹏认为这是园方的“霸王条款”。“这个规定,是物流园是想免除自己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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