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建议国家回购收费公路经营权
2012-3-10 16: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一些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摇钱树”。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勇建议,超期收费站点应一律予以取消,可实行收费公路经营权国家回购。
朱勇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我国公路建设投入不足的压力,改善了我国的公共交通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收费公路越来越成为经济的掣肘,并饱受公众的诟病。如今,我们已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已突破10万亿元,不应当再秉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理念,而应当还公路以“公”的本色,“到了逐步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 舞台的时候了”。
“我国收费公路之长、收费站之多以及乱收费之严 重世人皆知”。
收费公路在给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以物流业为例,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这也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同时,由于管理混乱,乱收费问题严重。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想方设法回购公路经营权,还其公益性。如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出资5050万元,收回境内史家敖包至榆树湾全长32.7公里的史榆线经营权,拆除了收费站。准格尔旗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程度与沿海地区相比更是远远不如,为何敢于花费巨资赎回公路经营权?显然,关键不在差钱而在差观念。
朱勇建议:现阶段应当逐步取消公路收费,让收费公路变为“免费公路”。对全国的收费公路开展彻底摸底调查,摸清从业人员、收费路段设置、收费标准、车流量等基本信息;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还清贷款本息的、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点,一律予以取消;对符合规定需保留的收费站点,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行经营权国家回购,并全面实行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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