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护航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将迎来“春天”
2012-2-27 13:0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上海市三角地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了“网上菜场”,让腿脚不便或无暇购物的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订菜,专人负责送货上门。
针对农产品流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特别提出,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近两年,我国农产品价格为何频繁出现“过山车”,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依然面临哪些问题,如何加强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近日在农民日报社和聊城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研讨会上,权威专家就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发展,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现代化水平以及市场流通效率效益的提高等热点进行了科学分析。
“要像重视生产一样重视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流通体系一头连着“三农”问题,一头连着百姓餐桌消费和食品安全,正因如此,它的滞后成为政府、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共同忧心的话题。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指出,2010年下半年以来出现的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根本原因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爆发,其本质是生产与消费信息不对称所致。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也没有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周也认为,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面临政府管理、生产、营销等多个环节上的问题,在营销上,由于农民合作不充分,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分割,信息独占,产品运输有不尽合理的现象。
李周指出,政府管理上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加工传递能力弱。“由于市场上缺乏系统、及时、准确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误导的现象时有发生。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弱,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市场管理能力弱。以收费代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李周说,而在生产上的主要问题则体现在,大多数农产品无品牌、无包装、无分级,对农产品管理提升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专家指出,要像重视生产一样重视农产品流通。在农产品领域,我国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的问题。而目前,流通不畅、信息不通要比生产不稳的问题更大,因此,保农产品流通要与保生产并重。
“充分认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公益性”
开展农超对接,应对突发的滞销卖难,启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支持政策密集出台……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然而,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依然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衔接不紧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表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归根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公益性认识不足,信息发布也主要是价格信息,对生产、销售信息采集不够。
专家指出,在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立法保护,而在我国由于没有缺乏立法保障,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设施缺乏政府投入和用地保障。
“通过立法保障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基础的用地和建设,加大投入使市场主体从经营性转为公益性,这极为必要和迫切。当前,应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法律法规、税费政策、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说。
郑新立则表示,当前,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最重要的要做好三件事:首先要增加农产品供给,其次是减少流通环节成本,降低流通技术,三是要搞好“菜篮子”、“菜园子”工程建设。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是关键”
专家指出,农产品流通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利用信息手段,让大卖场有效“收容”“难卖”的蔬菜。对此,应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提高营销水平。
李周建议,当前应积极培育中介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挥能人效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闯市场的能力。同时要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率。
胡德平指出,要从培育市场流通主体、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层面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
“我们相信,随着产销衔接、农产品流通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国家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支持和保护政策也将更加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春天。”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说。(本文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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