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频频“玩失踪” 托运货主疾呼“伤不起”
2012-2-22 13:4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连日来,“12345”市长热线先后接到多起反映物流公司相关问题的投诉。其中,有关物流公司卷款失踪的投诉占大多数,货主被卷走的钱款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为什么物流公司代收货款后“玩失踪”?商户们在选择物流公司的时候应如何规避货款“失踪”?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托运部携款“失踪”被代收货款“黄了”
“我是大兴日杂大市场的商户,年前,沙市南湖路物流园盈通托运部代收货款后就不见了,货款近9000元。”“我是一个做五金生意的个体工商户,这已经是第6次被物流公司卷走货款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最近我们联系了好长时间,盈通托运部负责人的电话始终打不通,肯定是卷钱跑了,货款‘黄了’。”“不单单是钱的问题,钱丢了可以再挣,可是连续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这些做生意的人还有安全感吗?还敢把货物托付给物流公司吗?”“有些物流公司因缺乏监管,有时会压货款一个多月,有的则直接‘玩失踪’,我都碰到过6次了。”
连日来,沙市区大兴日杂大市场商户曹先生、严先生、陈先生等多名货主致电市长热线12345,反映今年年前,他们放心地将9000元、两万余元、2000元等货物交给沙市南湖路物流园一家叫盈通物流的公司运送,不料,到了收货款的时候,他们发现该公司人走屋空,且找不到任何相关负责人。
事发后,大兴日杂大市场被卷走货款的商家共30余人,来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报案,但至今都没有结果。他们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加强对物流公司的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调查:物流公司“人去楼空”客户货款无处讨
20日上午,记者在大兴日杂大市场商户严先生的指引下,来到沙市南湖路物流园盈通托运部,只见盈通托运部的招牌已经被毁坏,透过卷闸门下面的缝隙向屋内看,屋内一片狼藉,摆放着一台老式饮水机和一张桌子。“盈通物流没开门。”附近一门店店主说,大概是过年前10天,盈通物流就关门了,之后再也没有开门。很快,陆续有客户找上门来讨货款,有些不知情的老客户还带着货欲办理托运。
货主严先生经营五金电器生意,经常往松滋刘家场方向发货,一般都是通过盈通物流来运货,并委托物流公司把买方所付的货款捎回来。“我们合作3年多了,觉得还不错,每次都可以拿到货款。”严先生说,他在大兴日杂大市场经营五金电器生意有10多年了。今年1月12日,他有一笔松滋刘家场的两万余元货款到了收款时间,他和往常一样,来到盈通物流收款。谁料,对方已是大门紧闭。于是,严先生便与松滋刘家场的客户取得了联系,确认货款是否已付。
松滋刘家场客户的电话拨通后,电话那端,客户告诉严先生,按照以往付款方式,他们已将货款交给了盈通物流相关负责人。此时,他便意识到盈通物流代收货款后“玩失踪”了。严先生称,按照他与盈通物流合作中了解到的信息,他找到了盈通物流在松滋刘家场所在的门市部,但盈通物流两位负责人已经离开松滋,到外地去了,只有两位负责人的父亲在那里留守。
记者采访时,见到很多讨不回货款的货主,手里拿着盈通物流的货运单。严先生手里拿着20张盈通物流货运单。货主曹先生说,自1月12日后,他每次给盈通物流打电话要款,对方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怎么也联系不上。“估计是攒了不少货款后,故意‘消失’了。”
20日上午,记者从沙市区西区派出所了解到,春节前后,已有30多名货主报案,损失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但此类案件属于经济案件,他们无权受理,建议货主们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原因:挂羊头卖狗肉行业监管缺失
“我已经是第二次碰到这样的事情了。”“我也不是第一次收不到货款了。可是不采取这种收款方式,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啊……”采访中,不少货主都称自己已不是第一次碰到此类事情。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货款“失踪”,其根源在于发货方让物流公司代收货款。而物流业的低门槛、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又导致一到年底就频发物流公司“失踪”事件。
据了解,从事物流行业要办理营业执照,目前有物流公司和物流信息部两种类型。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了解到,盈通物流在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沙市盈通货运部,经营范围为:货运。“起步很容易,只要办理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物流货运部就可以开张了。这还算正规的。”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沙市盈通货运部的登记主体属于中介信息,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托运部不具备物流条件,更加不具备代收货款的资质。
采访中,很多货主也表示,他们明知道这一点,但还是选择让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现在做生意,谁也不信谁。”一位姓陈的货主说,代收货款主要是缘于买卖双方互不信任,“如果我们要求款到发货,买方会担心付款后我们不给发货。而且现在,一般都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但如果让买方收到货后,再通过银行给我们汇款,我们又担心买方不守信。”
不少货主都认为,由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来代收货款挺好,但多数人都没想到,物流公司也有可能拿了货款逃跑。有不少货主表示,虽然这次被骗了,但以后还是会选择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收货款。“沙市盈通货运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却在从事物流运输,这是‘挂羊头卖狗肉’。”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涛表示,目前一些部门的监管空白,相关法律依据的缺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部分人就利用现在的局面钻空子。他建议,大兴日杂大市场货款“失踪”的商户们应首先向经侦支队报警;然后通过盈通物流的营业执照查清楚相关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财产等,收集有力的相关证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提高门槛加强监管
大兴日杂大市场商户陈先生介绍,他们对于盈通物流的情况也不是特别清楚,也不知道老板的具体姓名,只知道他姓杜,松滋刘家场人,在沙市做物流业务已有3年多。“我被物流公司‘卷’过6次,荆宜快运3000多元,顺通物流890元,信用托运部100多元,天马托运部690元,高博物流400多元,最近一次是被盈通托运部‘卷’走了两万多元。”做五金电器生意的严先生说,这些事情对他打击很大,感觉做生意很没有安全感。
严先生说,这笔损失的款项也许很难要回来,如今只能希望主管部门加强管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重演。“据我了解,一个物流公司一个星期的运费加上货款就能收100多万。”严先生认为,现在从事物流行业,除了要办好相关程序性手续外,还须向主管部门交上100—200万元的押金,提高货运公司的准入门槛,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货主规避风险。同时,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物流公司进行约束管理。
做日杂货生意的曹先生也有同样的感触,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这些物流公司的监管,避免类似的事情接连发生,同时也希望警方尽快立案调查,追回货款,减少货主们的损失。
王先生也在大兴日杂大市场经营日杂生意。鉴于春节前发生的物流公司“蒸发”事件,他认为,主要是现行的货款结算模式,使得主动权完全控制在物流公司手中,又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如果能健全准入机制,建立保证金机制,情况应该会好些。”
昨日,记者来到沙市盈通货运部所在辖区的绿化工商所。“物流公司的监管尚存盲点,准入门槛又相对较低,只要办理了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一般都能领到营业执照。”绿化工商所所长陈明表示,工商部门只对营业执照上面的登记事项负责,登记事项外发生的行为,不能进行约束。盈通货运部与大型日杂商户之间发生的行为属私人之间往来行为,该部门对此也是无能为力。
陈明认为,由于物流公司良莠不齐,准入门槛又相对较低,所以需要托运的商户们在选择物流公司时,应尽可能挑选规范、口碑较好的大型物流公司。同时,提醒广大商户,要有人身、财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履行并完善相关手续。
对此,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涛认为,在委托货运部或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时,一定要查验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并与其签订正式委托送货及代收货款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货运部或物流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付代收货款的情况,要及时到当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货主和买家之间应改进交易方式,可采取银行划账等方法,由第三方中立的金融机构来完成付款交接。(记者杨优实习生施发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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