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境内高速铁路存重大隐患急需排除

2012-2-13 12: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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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中银铁路是宁夏境内唯一一条高速铁路,历经4年建设,于2011年1月11日正式全线通车,彻底结束了山西西南部、宁夏中北部没有铁路及太原、银川两地间没有直达火车的历史。然而记者近日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综治办相关会议时获悉,虽然太中银铁路通车已近一年,但在宁夏境内银川联络线古窑子高架桥路段沿线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10年,为确保太中银铁路宁夏境内路段的行车安全,宁夏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排查太中银铁路宁夏境内路段沿线的安全隐患,发现位于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古窑子铁路高架桥下的宝塔石化运输公司停车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位于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古窑子铁路高架桥与宁东307国道交汇处的宝塔石化运输公司停车场,2005年取得土地使用权,2006年建成使用,均完成于太中银铁路开工建设之前。该停车场占地206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停车场东侧与铁路最近距离仅8米,场内长期停放危货运输车辆283辆,主要运输原油、成品油、液化气、产品气、丙烯。以上车辆停放前虽已卸载,但仍存有一定数量的残油、残液等。架设在铁路线路上空的接触网带有25千伏高压电,通车时,接触网会产生电流、火花,一旦引起停车场内运输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将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重大影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米范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围200米范围内,以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建筑、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

    自治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副主席李锐曾于2011年7月28日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综治委、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抓好此项工作。为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冀晓军在实地查看的基础上,主持召开了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公安厅消防总队分管领导,银川市、灵武市分管局副市长和国土资源局、护路办负责人,宝塔石化总公司和运输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与会人员均认识到其危险性,一致同意搬迁重建,并由宝塔石化运输公司制订了具体的搬迁计划。

    然而搬迁重建涉及到新址土地的选定、征用问题以及停车场搬迁重建费用。宝塔石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运输公司停车场建成于太中银铁路建设之前,各项手续合规、完备,且已投入建设费用2600万元。如搬迁重建,需铁路部门或有关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协助企业解决搬迁重建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由于两个具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停车场的搬迁也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采访中,自治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解决运输公司搬迁问题涉及征地、评估、补偿等诸多工作,也涉及区、市、县三级政府及多个有关部门,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工作职责有限,他们建议由自治区政府责成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加紧研究,争取早日解决。

    记者认为,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古窑子铁路高架桥下的安全隐患,对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纵观现在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不管是火车出轨,还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我们不难发现,其中都有心存侥幸的原因。因为心存侥幸,本该避免的灾祸却突然降临,因为心存侥幸,事故的发生就成为偶然中的必然。为此,有关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尽快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千万不可因为心存侥幸,拖延问题的解决。否则,悲剧有可能就在瞬间发生,到时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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