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恒8”号散货船降赔偿款

2012-1-4 19:3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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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天,普陀“浩恒8”号散货船将从日本出发到越南卸货。这是该船自半年前在越南经历了撞桥事件后,首次出航到越南。
回想当时货船不慎将在建的越南胡志明市头顿码头引桥撞损后,对方提出970万美元的赔偿款,企业命悬一线这一情况时,浙江浩恒海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安德由衷地说:“若非及时受到‘领事保护’,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处理完这件棘手的事。 
撞了引桥,对方索赔970万美元
今年7月18日凌晨2时许,“浩恒8”号散货船在停靠越南胡志明市头顿码头时,为避开船艏左侧一小船,在倒车降锚入位时,船舶左侧不慎撞损在建的码头引桥。
越南头顿石油联合仓储公司当即向“浩恒8”号船发出了索赔函,索赔970万美元。这与浙江浩恒海运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人保驻越南办事处代理评估师评估的价格相比,两者差距太大,且如此巨额赔款企业也无力承受。8月1日,越南法院将“浩恒8”号散货船及18名中国籍船员扣留在头顿港。“当时,我们也不太懂‘领事保护’,之前此事一直是我们自己和中国人保驻越南办事处的人员在办理。谈判40天未有结果。无奈之下,我们向普陀区政府求助。”胡安德说。
驻越南大使馆每日一电,时刻关注谈判进展胡安德告诉记者,他前一刻刚向区政府求助,后一脚马上接到了市、区外事部门的来电,并将他公司目前所遇的困境详细记录下,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得知情况后,我们立即特发函给我驻越南胡志明市总领事馆,请求竭力保障船员安全和合法权益。我驻越南大使馆专门派一名官员负责此事。”市外侨办外事处的金连夫说。“驻越使馆对此事很关心。尤其是在谈判期间,几乎每天下午3时左右会来电询问,且一直问我们是否需要他们介入,谈判是否有困难。”胡安德说,第四次谈判时,双方僵持不下,使馆那名官员又一次来电询问情况。第五次谈判时对方主动降至320万美元,我方也同意了。赔偿款及时到位,使得船与人安全回国有了大使馆的关心,胡安德对谈判充满了信心。“这件事上,我驻越使馆给了很大的支持。我市各级领导也很重视,很多领导都给予了批示。”胡安德说,在各方努力下,减少了公司的损失。9月11日,胡安德等人谈判结束回国。 9月28日,中国人保舟山分公司也及时将这笔赔偿款到账。10月13日,支付赔款后,“浩恒8”号散货船与18名船员安全回国。12月18日,重修过的“浩恒8”号散货船再次起航到丹东,再到日本,不日再转到越南。“浩恒此事是受到了领事保护,从而在谈判中得到了公正、友好、妥善的处理。而‘领保’的意义很多企业或市民至今都不是很了解,所以,此事才会事隔一月后才上报到外事部门。”金连夫说。
链接 领事保护
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本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驻在国受到不法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保护还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向中国公民或法人提供帮助或协助的行为,如提供国际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协助聘请律师或翻译、探视被羁押人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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