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易价格大降 中国碳权面临违约风险
2012-12-31 11:32: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在天津、山东等地调研了解到,受经济危机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大幅下挫,使得中国目前在联合国注册成功、价值达数十亿欧元的碳交易项目面临违约风险。专家认为,我国应加快建立起国内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定价的主动权。
国际碳价暴跌使国内企业CDM项目面临违约风险
2005年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全球主要工业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 9 9 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的目标,同时引入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展开CDM项目合作,通过减排量抵消额的交易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碳排放权自此成为了国际商品。近年来,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数额大幅上涨,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1500亿美元。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和联合国执行理事会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18日,我国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部CDM项目为4 7 8 2个,涉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能源央企。截至12月3日,中国共有2711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发展中国家注册项目总数的52%;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4.62吨,占发展中国家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5.22%。
“2005年至2008年金融危机前,以欧洲碳市场为主要指标的国际碳价波动频繁剧烈,价格区间在每吨10欧元至将近30欧元,但此后持续下跌,目前已跌至不足1欧元。”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董事会秘书邓羽腾介绍说。
2012年8月份,山东金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与瑞士邦吉集团达成的“山东金缘生物质发电”CDM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功,项目以当地木糖醇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工业废渣以及当地农作物秸秆作为燃料发电,年排量约4.14万吨,总投资1.3亿元。公司副总经理张福顺介绍说,若项目碳价不低于9欧元,企业在今后七年内每年可实现碳减排交易收入约37万欧元。
“项目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协议上的价格能得到支付保障。”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认为,随着国际碳价暴跌,CDM项目国际买家可能通过对已在联合国注册的合同挑毛病,利用规则漏洞或模糊地带,将合同适用于终止条款,或者拒不向联合国申请签发,使得该合同无法生效。
中电投集团电投(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韩曙东说,国际碳价大幅下挫让不少企业收入下降、甚至面临生存问题,因为很多企业主要靠CDM项目收益来支撑。此外,部分行业咨询公司已经转型或者倒闭。
“国际碳权交易市场主要在欧洲,但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只管供给,不管需求。金融危机对欧洲影响深远,企业经济活动大不如前,碳排放量降低,但欧洲并未根据形势收紧企业碳排放标准,其自身给予区域内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已经供过于求。”邓羽腾介绍说。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际碳价走势最终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随着欧洲经济运行水平下滑,欧盟企业完成碳减排目标的压力减小,企业对发展中国家碳排放指标的需求大幅削弱,导致国际碳排放交易价格持续大幅下滑。
国际碳市话语权缺失减排舆论压力渐增
日前闭幕的多哈气候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修正案,从法律上确保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明年实施,但由于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及俄罗斯明确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处理第一承诺期的碳排放余额的问题上,也仅有澳大利亚、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挪威、瑞士和日本六国表示,不会使用或购买一期排放余额来扩充二期碳排额度,业内人士据此认为,多哈会议对目前低迷国际碳价的提振作用有限。
据专家介绍,国际上形成的碳排放产业链是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资金,在当地申报建设CDM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递请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进行核证后,获颁类似货币单位的核证减排量可在欧盟、美国的气候交易所进行碳金融交易获利。
“围绕国际碳排放交易,美国和欧盟凭借金融、信息、法律和市场领域优势,通过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推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价值链分工,占据了碳市定价的话语权。”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林伯强说。
林伯强等专家认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CDM项目注册国,CDM注册项目、碳减排量、签发项目的全球占比均超过一半,但由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起步晚,参与不了国际碳交易产业链核心环节,处于产业链低端,在全球碳排放市场话语权不足。
在国际碳市话语权缺失的同时,我国面临的碳减排压力逐渐加大。专家认为,我国碳排放居高不下让西方国家和小岛国联盟存有不满,在国际舆论中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石尚柏说,此次多哈大会一些矛头就直指中国,西方国家已计划开征碳排放调节税,尤其是欧盟,这就是“绿色贸易壁垒”。我国的出口结构本来就以钢铁、水泥等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高的产品为主,一旦欧盟等西方国家起草的相关法案通过实行,将给我国出口贸易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增强国内碳市开拓国际市场
专家认为,国际碳价反弹,需依靠欧洲整体经济形势好转、欧盟收紧对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标准,但前者进程缓慢、后者程序繁琐,预计短期内国际碳价大幅反弹的动力不足。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碳排放市场话语权,亟待增强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扩展国际新兴市场。
针对国内上千CDM项目面临的违约风险,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认为,一方面,我国应积极推动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国内碳排放交易规章制度,以雄厚的“内功”面对来自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将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企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相关节能减排政策,督促企业提升环保能力。
钱国强等业内人士认为,应加快建设一个包括碳排放在内的国内统一碳排放权市场,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还能增强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试点地区应尽快实现以碳排放配额为标的的企业间交易,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积累市场经验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交易方法和制度,然后就可依托市场优势重新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市场体系中占得定价权。”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应提高国内企业与国际买家的谈判能力,有关部门应就CDM项目涉及的国际法律与约定向企业普及;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理解国际碳交易机制的专业人才走进企业和CDM项目交易。
此外,有专家建议,积极引导碳排放权交易所、学术机构和行业服务企业更加重视对国际碳衍生品关注和研究,开展基于国内碳排放形势的金融创新,鼓励国内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相关业务部门,介入并推出各类碳排放额度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开展相关融资业务,通过开展国内碳权交易影响国际碳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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