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成本超载是罚款经济的“催化剂”
2012-12-28 10:37:00 来源::新华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部分地方公路“三乱”现象丛生,媒体推算公路一年罚款2700亿元,如果这2700亿真的存在,那真是可怕的数字。2700亿是个什么概念?中国最大的银行工商银行,2011年的盈利利润是2048亿。那么工商银行有400万个工商企业的客户,有两亿多的个人客户,然4万多个网点,干一年365天,才能挣到这样的一个利润,这还不如罚款罚的多。
媒体把公路年度罚款与银行的年利润相对比,既能体现罚款数量极大,又能让公众对罚款产生更直观的痛感。不出意外的话,舆论针对公路每年2700亿元的天价罚款,会把矛头指向公路执法部门,会剑指罚款经济。可以说,国家治理“公路三乱”和超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了,但是越治越超,这其中固然有“以罚代管”的治理模式有关,更为重要的是,与超载背后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密切相联。
现在,物流成本“超载”,比起大货车超载货物严重的多。有人曾统计过:一公斤货物从上海到贵州通过公路运输需要花费6―8元人民币,而从上海通过海运运到万里之遥的纽约却只需花费1.5元人民币。从更为宏观的视角来看,在中国,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即便是人力成本高昂的美国,这一数据在20世纪90年代大体保持在11.4%―11.7%范围内。进入本世纪后十年,尤其在本世纪头两年,更下降到10%左右,甚至在2002年降为8.7%。
更为要命的是,随着去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国整个物流成本还会呈直线上升。按照新标准,国内绝大多数的货车大都不符合要求,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改造更换货柜箱,改造带来的成本必定要转移到运价上,下一轮的涨价很难避免,据权威人士估算,整个公路运输成本至少上涨20%到30%。
显然,每年2700亿元公路罚款的出现,表象是司机超载,以及执法者随意执法,实际上“主犯”是畸高的物流成本。正是物流成本的“超载”,不仅严重推高商品的价格,影响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也让我国治超行动陷入“超治越超”的怪圈。
好在国家层面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从去年6月份起,决定从税收、土地政策、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加大物流业投入等八方面着手,对我国的物流成本进行“治超”。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当然,要想治理物流成本虚高,国家惟有出给力的重拳才能见成效。一方面,对不符合法理的物流制度,比如二级公路收费站,绝不能再设时间表,应立即取消,又如有关物流的减税政策尽快出台;与此同时,对落实政策的不力地方政府和执法人员,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度,惟此,不仅能给物流企业减轻负担,也能遏制我国经济“超载前行”。
颇具欣慰的是,今年8月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拟研究把客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等行为列入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并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超载入刑的实施,“罚款经济”也将会寿终正寝,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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