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遭遇新问题

2012-12-20 10:18: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据报道,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12月18日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近期该总队对试点涉及的6+1行业(即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行业和交通运输业)中的部分企业开展了调研,了解“营改增”试点的进展与完善,以及企业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次调查通过问卷与座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调查样本包括闵行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的128家企业。 
  分析报告披露的上海“营改增”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仍有部分服务业企业反映税负增加。调查中发现,有35.9%的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交通运输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受影响较大,有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43.4%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这些企业原本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为6%。
  二是部分企业希望加强“营改增”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不少企业反映,对于试点企业而言,核心问题在于进项税抵扣范围和税率。
  三是部分企业希望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平台。近一年来,试点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反映,“营改增”对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试点过程中,经常碰到疑问需要专业部门解释和解答,亟须企业和政府部门信息双向交流。
  四是部分企业希望进一步简化税负增加部分返还流程。调查中,有43.2%的受访企业对税负增加部分返还政策的手续便利性评价“一般”,13.5%的企业表示“不太满意”,手续便利性成为该政策中企业满意度最低的部分。
  五是希望健全“营改增”相关的各类税费征收制度。增值税是价税分离的税种。增值税发票的开票额即含税销售额中包括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两部分。销项税额需上缴国家,企业的收入为不含税销售额部分。反映最为集中的是广告行业。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据此提出若干思考及建议。例如:在当前形势下,适度延长部分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帮助航运企业度过困难时期;适当降低现代服务业企业税率;为一些劳动密集型及科技型服务企业创造更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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