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如何规避特许加盟经营风险?

2012-11-4 13:2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张颖川
    近几年,随着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很多物流公司为扩大公司业务,纷纷采用特许加盟的经营模式。
    诚然,特许加盟经营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有着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不少风险,很多物流企业为此吃亏不小。那么,对于物流企业来说,特许加盟究竟存在哪些风险?又该如何防范?
    前不久发生的一起相关纠纷或许可以为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一起纠纷的是非曲直
    所谓特许加盟,也即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主要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这种模式,对于合作双方来说,能够节省大量的人财物,同时能够保证一定的可控性和支援能力。在这种模式下,不仅有利于转让人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还可以为受让人带来诸多利好,如整合的物流解决方案、对某一行业的深入了解、更广阔的运营网络、全面的客户关系维护和管理技巧等。正是鉴于此,很多物流企业对特许加盟的方式倍加青睐。
    陈先生便是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加盟优速物流的。陈先生是九江湖口人,今年3月份,经过一番洽谈,他交了7000元的加盟费,与南昌市优希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优速物流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但陈先生很快发现,在同一个区域,竟然还有另外一家也在做优速物流的派送业务。陈先生认为优速物流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对方负责人只同意退还加盟
    费,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当时,公司经理承诺在湖口只有我一家在做优速的业务。”陈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便在湖口开展业务。4月底,他发现对方不给他发货,而且,在湖口县城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做优速物流的业务。没过多久,南昌市优希物流有限公司终止了与他的合同。
    8月6日,南昌市优希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游先生解释称,他们之所以终止与陈先生的合作,是因为陈先生的售后服务没有到位,公司时常接到湖口这个点的售后投诉。谈及另外有人在湖口做优速的业务,游经理称这是两码事,对方只是接收货,不负责送货,这与陈先生的业务不冲突。但陈先生称,事实上从4月底开始,他就发
    现有人在送货了。
    谈及如何处理此事,游经理表示他们只退加盟费。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把湖口的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给了第三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必要的时候,他会通过法
    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么,双方当事人究竟孰是孰非?
    对此,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协现代物流法律研究会副主任周
    艳军向记者作了分析。
    周艳军告诉记者,要判断上述纠纷中双方的是与非,关键要看证据,主要是双方签署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的约定内容、双方的业务经营事实、优速物流解约的证据等。
    该案例中,陈先生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加盟优速物流,“当时,公司经理承诺在湖口只有我一家在做优速的业务。”“在湖口县城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做优速物流的业务。没过多久,南昌市优希物流有限公司终止了与他的合同。”如果陈先生所说的这些事实是真实的,而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就涉及到优希物流的违约问题。因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陈先生在九江湖口地区享有区域性的独家特许经营权,而优希物流公司却又授权了另一个人在九江湖口县经营该业务,优希物流公司应该承担违
    约责任。
    当然,如果南昌市优希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游先生关于“他们之所以中止与陈先生的合作,是因为陈先生的售后服务没有到位,公司时常接到湖口这个点的售后投诉”的解释是真实的,而且双方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中有相关的合同解除条款规定,那么优希物流有限公司中止与陈先生
    的合作是有道理的。
    特许加盟的诸多弊端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当事人双方纠纷源于特许加盟经营中的“被特许人的商圈利益保护问题”和特许人因被特许人经营不力所导致的“特许人公司形象受损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是冰山一角,物流企业在特许加盟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弊端。
    对于被特许人即加盟者来说,选择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方面是项目的选择。被特许人选择的项目要适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被特许人对相关加盟的业务不熟悉或不太适宜从事,一旦盲目进入就容易发生亏损。另一方面,是特许公司的选择。有些公司的品牌一般,后续培训、技术指导不够,加盟者一旦进入也很容易发生亏损。
    业务经营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被特许人本身缺乏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而特许方也不能提供较多的支援和指导的话,加盟者则可能在投资后难以获得预期收益,出现经营亏损等问题。
    还有商圈利益风险。有的特许人为了自身快速扩张的利益或者为赚取加盟费,可能存在加盟商过度密集问题,如一条街上有四五家加盟店,这样的生意就很难做好。上述案例就是一个典型证明。
    而据记者了解,在物流企业的特许加盟中,特许公司也存在不少风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加盟商的管理和控制。近年来,加盟制物流企业发展迅速,但特许公司其本身在管理、运作和技术发展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问题。由于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手段和制度的缺失,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连接不顺,造成了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各加盟网点的管理断层。除此之外,对加盟商的准入标准体系、培训考核、技术辅导、淘汰退出机制等管理制度无从建立,更谈不上贯彻执行。
    快递行业便是这方面的典型。对此,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由于特许加盟模式利益多元化,快递公司每个网点都成为利润中心,他们各自为政,为了降低成本随意减少作业环节,以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新员工不培训就上岗、包装不合格不加固、不验视等。
    在快递服务质量监管方面,特许商以处罚为主要手段,没有建立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模式的质量标准,缺乏对服务质量体系的建设与规划。经常出现特许加盟商之间为了快递服务延误或丢失纠纷而相互报复,甚至扣件敲诈或故意丢失对方的快件。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08~2011年,申诉率排在前五位的企业中,主要是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快递企业为主。
    特许公司方面还面临着品牌价值损失的风险。常见的情况是,加盟方没有按照特许方规定的标准、技术、管理等要求运营,降低了服务的质量和水准,使得客户投诉频繁、企业形象大跌。显然,这种情况损害的是特许方的品牌价值。而这也是引起上述纠纷的一个因素之一。
    规避风险的有效方式“上述纠纷呈现的问题是当前我国物流行业特许加盟经营中的典型问题,即被特许人的商圈利益保护条款的签署、履行问题以及由于加盟者经营质量问题而可能导致公司品牌形象受损问题。该案例告诉我们,特许加盟不是简单的经营模式复制,更多的是特许加盟经营的业务指导、合作与共进。”周艳军对记者表示。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规避特许加盟经营中的弊端和风险,使广大物流企业在该经营模式中真正受益?
    记者认为,首先需要双方在合作开始前就要加强相互了解。如加盟者应该调查清楚特许方的备案、商号、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标准,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加盟条件、特许经营合同等情况,特许方应该对加盟者的资金、能力、经营理念等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和评估。
    周艳军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物流企业在特许加盟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加盟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充分讨论,并且能够明确下来,以便于在签订特许加盟合同时予以确定。“当然,加盟者签订合同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周艳军说。
    另外,在特许加盟经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更应该诚信经营,特许方应该加强对加盟者的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帮助加盟者解决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加盟者应该按照特许方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符合特许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即使双方最终合作不下去,需要解除合同,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合同终止程序和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和平处理后续问题。
    而徐勇则认为,在目前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的情况下,特许连锁经营加盟模式已不适应物流行业特别是快递产业一体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自动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如果特许加盟模式不转型,中国物流产业永远不会健康。所以,直营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对此,徐勇从物流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稳健的角度,提出了“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是初级阶段,由单一特许加盟模式向“三三制”转型。所谓“三三制”就是由单一特许加盟模式转型为三分之一的城市为直营模式,三分之一的城市为特许加盟模式,三分之一的城市为代理模式。第二步是过渡阶段,由“三三制”向以直营为主、特许加盟和代理为辅的经营模式转型。第三步是收尾阶段,由以直营为主、特许加盟和代理为辅的经营模式向终极以直营为主、代理为辅的模式转型。“由单一特许加盟模式转型为以直营为主、特许加盟和代理为辅经营模式的设计观点,主要是基于在业态上增强特许加盟和代理对直营模式品牌的依赖度和忠诚度,以及考虑到中国经济东西部差异较大的国情。同时可以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徐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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