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多种现金奖励进驻企业

2012-1-12 10:2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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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1日起,到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保税业务的企业可以享受多种现金奖励,最高奖励达200万元。1月10日,记者从《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座谈会上了解到,为了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发展,南宁市财政局根据需求安排专项奖金,鼓励企业到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保税业务。 
  据了解,专项资金对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租用保税仓库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补助金额为4元/平方米/月。对于租用海关监管车从区内外口岸转到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业务,或者从保税物流中心转到区内外口岸办理业务,并在保税物流中心发生货物装卸、存储的企业,箱式车每车补助300元,集装箱拖车每车补助500元。 
  相关负责人说,《办法》还规定,到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办理业务部分年缴纳增值税超过100万元的,按期缴纳市财政分享部分的10%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对引入企业进驻保税物流中心的个人或团队,按照引进企业第一年在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业务交纳增值税市财政分享部分的5%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10万元。年末,对当年为保税中心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业务员奖励1000元~10万元。 
  此外,《办法》还对保税物流中心业主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按保税仓储(包括仓库、堆场)年度月平均出租情况进行奖励,幅度为5万元~20万元。同时,符合规定和条件的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提出奖励或补助申请。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不久后,他们还将出台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本文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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