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探索为货物投保新途径

2012-10-3 6:4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郭建鹏
“丢失概不负责”或“只赔付运费的几倍”,这是近年来一些运输和快递企业自定的“霸王条款”。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丢失、损坏情况后,物流企业有的只赔付给货主相应的几倍运费,有的小型快递公司干脆跑路,货主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日前,由哈尔滨大发物流公司等哈尔滨市23家物流企业以“保险兼业代理”形式来为货物投保的方式,引起业界广泛关注。这23家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由物流企业为货主的货物上保险,一旦货物出现损失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那么,这一方式能否保障货主等各方利益?能否解决物流企业投保难的问题?投保难题“物流运输企业风险比较大,发生意外的话,面对货损赔偿,很多公司都负担不起。”谈及上述行业问题,哈尔滨大发物流公司总经理王滨江告诉记者,这是造成在发生事故时货主抛出“霸王条款”的主要原因。“有的物流企业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发生车祸,汽车着火了,一车价值几百万元的货物烧毁,极有可能让一家企业倾家荡产,一些企业迫不得已只好跑路。”王滨江说。
    对此,中通速递华北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现象非常有损行业形象,主要突显的问题还是物流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薄弱,“其实最基本的避险方式就是为货物投保,转移风险,同时为货主提供更多的保障。”
    然而,国内物流企业为货物投保的情况并不乐观。
    黑龙江省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谢岩坦承,目前物流企业为货物投保的情况的确很复杂,一方面这涉及到保险公司、物流企业、货主三方之间的合作,以及不同的险种;另一方面,这多是企业的个体行为,协会方面还很难介入,给予有效指导。
    据一位负责货运保险的资深人士介绍,目前国内货运保险方面较为混乱,一些小型物流企业对保费金额不舍得投入,没有主动为货物投保的意愿。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于没有保险公司为其转移风险,很可能一车货物就使这家公司破产。
    另一方面,一些有实力投保的公司虽然有意愿投保,但货物信息却与其运输的货物不对称,就是想花最少的钱买最大的保障。然而保险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就“吃亏”了,保费少、风险大,保险公司对物流企业自然不太感兴趣。整合资源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哈尔滨大发物流公司与平安保险哈尔滨分公司推出了“保险兼业代理”服务,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后,目前已有23家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协议。
    据介绍,这23家物流企业由哈尔滨大发物流公司作为代理,其他的物流公司通过大发物流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这些物流公司出资为货主上保险,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受损或丢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承担货主的全部损失。
    王滨江告诉记者,这项服务自今年3月份启动,目前开展良好。这23家物流企业覆盖了目前主要的运输专线,企业为自己的每一台车和货物投保200元,可以获得200万元的保额,最高至500万元,将物流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既降低了物流企业风险,也保障了货主权益。
    谢岩对记者说,以前省内也出现过类似方式,但是规模不大,涉及到的物流企业只有三五家,所以效果不是非常明显。而此次出现的23家物流企业的“规模”,则是在这几家物流公司对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的情况下,自行发起的。
    王滨江进一步介绍,这种方式在当地开展的较晚,所以在试点过程中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筛选和磨合。“之前谈合作的一家保险公司保费比较高,物流企业较难接受,而这次确定合作的平安保险哈尔滨分公司则给予了一定的优惠,保费下降了近一半,这也提高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据与这23家物流企业合作的平安保险哈尔滨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兼业代理”的服务将投保的资源进行整合,货源稳定、数量大,而且这些企业运营的线路集中在各大专线,对信息的掌控也更加方便,这都是保险公司愿意接受的,从而给出了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谢岩说,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将物流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使保险公司与物流企业合作的意愿增大,而物流企业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也会得到相应的优惠,也就是用较小的保险成本“购买”了更大的保障。他表示,黑龙江省物流行业协会方面也在时刻关注这种方式,并探讨在未来的发展中,给予行业指导性的意见,以更好地推广这种模式。谨防变味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一模式若想在行业内进一步推广,还需更加完善的方案。
    上述保险业人士就强调,在推广这一模式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监管、加强企业自律,以防“变味”。比如,“有些代理公司容易出现主次业不分,过分扩展了自身代理的保险业务范围,对其他物流企业收取额外款项,赚取更大利润,这会很容易让物流企业对这种方式失去信心。”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在他曾经接触过的物流企业中,曾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代理公司帮助物流企业、货运司机代理货运保险,但是其自身很可能在与下面单位商谈时扩展范围、多收费,而在投保过程中又会减少相应的投保信息,从中恶意赚取保费,表面上看物流企业、司机投保了,而一旦发生事故,获取的赔偿并不对称,物流企业的投保等于没有任何意义。
    而谢岩也表示,在未来推广这种方式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各种问题和不足,但这种方式在解决物流企业投保难的问题上做了积极的探索,且取得了明显效果。应该给予大力支持。下一步,协会方面也会探讨相应的方案,指导行业发展,比如,协会正在研究能否可以将不同险种一体化,减少由多个险种交织而带来的一些问题。另外,协会方面还将以物流园区为试点,以其企业资源多的优势来推广这种模式,进一步制定更加详细的指导方案。
    大发物流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王滨江告诉记者,目前对小型物流企业加入这种方式还是设有一定门槛的,主要考虑的还是确保这种方式能够取得一定效果,避免盲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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