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嫌运费低私自加价 律师:单方修改属违约
2012-10-25 9:25:00 来源:华商网-今日宝鸡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厂家发货后传来的运费底单是350元,提货时托运单上却变成了500元!我问物流公司原因,对方竟说是因为他们觉得运费低给调整了,这叫什么事儿嘛!”10月23日,宝鸡卧龙寺晨跃建材城商户窦先生给本报打电话反映其遭遇的窝火事。
收货方:
他们这是不讲信用啊23日上午,记者在卧龙寺晨跃建材城见到了窦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那两张不同的发货单。记者看到发货厂家第一次传给他的托运底单上显示,承运单位是陕西太子物流公司,发货地是西安,到达地为宝鸡卧龙寺,货物名称为型材,数量50件,运费为350元,付款方式为“提付”。第二份托运单格式和第一份完全一样,但在运费一栏却显示为500元。
“两个托运单运费不符,第二张是物流公司私自加过价的!”窦先生很气愤,“货物是22日到宝鸡的,要不是因为客户急等着要这批货,我们才不会签收呢。”窦先生说:“我打电话问过物流公司,他们的答复竟然是觉得运费太低,私自就给调整了!这不光是钱的问题,他们这是不讲信用啊!我们没办法接受。”
发货方:如觉运费低 当初别接单啊
与窦先生同在卧龙寺晨跃建材城里经商的一位郭姓老板说:“因为太子物流公司在建材城隔壁设有货物接收点,所以这里大多数人就选择这家发货收货。其实呢,以前有些商家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一般都是高出个二三十元,因为钱不多也就没管过。”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了给窦先生发货的西安厂家负责人,据张厂长介绍,厂里与陕西太子物流公司经常合作,以前并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哪儿有这种事情啊!如果物流公司觉得运费低,当初他们可以不接这批货么!”
物流公司:按350元运到宝鸡我们就赔钱了
23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陕西太子物流公司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对于更改运费一事,他解释说,这批货因为属于异形件,走的又是零担货运方式,修改运费是按照物流行情来调整的。“虽然这种方式不合适,但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徐姓负责人介绍说,发货前一天下午,物流公司安排了4名工作人员去厂家装货,但是货装上车却又被要求卸了下来,白跑了趟空车,浪费了人力物力。第二天厂家把货送到了我们位于西安市北三环的分公司里,运费便是北三环售后人员和他们签订的。后来我们公司发现价格不合适想纠正,但拉货来的司机师傅已经走了,我们也没办法联系上厂家,考虑到顾客至上,货还是应该及时给客户送到的,于是不得已改了价钱发了货。”
“这批货如果按原来定下的350元运费,根本兜不住,我们也不能赔钱呀!”徐姓负责人说,希望客户能够理解他们:“宝鸡客户可与厂家就运费问题自行沟通,协调解决,但我们物流公司不能做赔钱买卖。”
律师:私自涨价属于单方违约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营。何律师认为,物流公司和厂家之间签订的货物托运单属于运输合同,在托运底单已经明确运费的情况下,物流公司不应该单方修改合同。如果物流公司签发运单后觉得价格不合适,应该联系委托厂家进行协商,在取得对方同意之后才能对原约定的运费进行修改。何律师说,像陕西太子物流公司那样,在没有与托运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修改运费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属于违约行为,发货人可以请求物流公司退回多收的那部分运费;如果物流公司不退还的话,发货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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