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单新国标发布近一月 四家快递仍“慢步”
2012-10-24 12:29:00 来源:三晋都市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10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运单》新国标,对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递运单进行了统一格式,尤其是运单背面关于责任与义务的条款,将会在更规范、更公正、更合理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未保价物品赔付标准不一致的局面有望终结。
10月23日,记者对太原市中通、申通、圆通和顺丰四大快递公司进行采访发现,虽然新标准实施近一个月,但快递公司仍在使用老版快递运单。问及原因,多家快递公司的回答是:操作性不强。《快递运单》是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重要单据,也是用户对快递企业服务监督的重要凭证,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依照此前的运单规定,各家快递公司的权责不尽相同,对消费者的保障也不一致。申通快递规定: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不进行保价,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如物件丢失或损毁,最高赔偿标准为不超过快递费用的5倍。同样选择不保价物件,圆通的赔偿限额为所付资费的6倍。据了解,多数快递公司对未保价的丢失快件,赔偿金额多在运费的3至5倍之间。而如果是保价的快件发生丢失,则按照保价金额赔偿,保价费用多在保价的3%至5%之间。
新国标实施近一个月,但记者采访时得知,太原市的各家快递公司均在使用旧运单。一些人士表示,新运单已在印刷中,至于何时投入使用还不清楚。多家快递公司表示,到目前为止,市民对保价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还很低,主动进行保价的快件寥寥无几。中通快递的小李说:“我收到的货物中,没有一件参加保价的,包括一些数码相机、手机也没有保价的。”
申通快递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运单主要是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只要双方约定、认可,标准并无太大意义。“况且,快递运单新标准只是在相关专业术语方面做出了统一规范,并未对保价费率和赔付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如赔偿多少倍等,操作性不强。”此外,该标准为推荐执行,并非强制执行。
不过,多数快递人士表示,标准的规范化是快递行业的趋势,对消费者的利益有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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