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速公路命名拟统一“S”开头

2011-8-9 3:4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市内的省级高速公路,拟以字母“S”加两位数字的组合进行命名,以方便用户使用,便于行业管理。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地方标准《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4日。 
  标准规定了本市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规则、编号规则和全称、简称与编号。省级高速公路路线根据起止点的地理方位顺序命名。其中,放射线按由中心向远端命名;纵线按由北向南命名;横线按由西向东命名。 
  路线全名中间加连接符“—”,即“××—××高速公路”,简称用起止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比如,“密云-涿州高速公路”,简称“密涿高速”。但简称不可重复或出现歧义,特殊情况可用地名的第二位汉字替换。比如,“昌平-平谷高速公路”,简称“昌谷高速”。对于连接机场的线路,其命名应以地理方位及序列加以区别。比如,“机场北线”、“机场第二高速” 等。 
  此外,标准明确了省级高速公路的编号规则。编号将由字母和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字母采用汉语拼音“S”,数字部分不可重复。其中,放射线编号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至19,如“S12 机场高速”;环线按市中心向外升序编排,区间为“10至90”中10的整数倍,如“S50 五环路”;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区间为21至99,如“S41 密云-采育高速公路”;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区间为22至98,如“S36 北京-秦皇岛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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