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署贯彻国务院《意见》会谈纪要

2011-7-20 2: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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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赵双连等就贯彻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内蒙古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举行会谈并签署会谈纪要。 
  李盛霖指出,《意见》是国家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形成我国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优化提升经济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李盛霖强调,贯彻国务院《意见》,交通运输必须先行。交通运输部将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一道,共同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把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作为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和适度超前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推进重大项目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促进内蒙古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一是完善相关规划,加强规划指导。交通运输部将在加强规划指导的同时,协助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发展。 
  二是加强前期工作,促进科学决策。部区将加大协调和衔接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强项目储备。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便利运输。加强和完善国际道路运输立法工作,促进内蒙古与蒙古和俄罗斯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加强交通电子口岸建设和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业务交流。 
  四是提升科研能力,提供人力保障。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科研骨干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吸纳内蒙古交通行业科研人才参与。 
  五是加大扶持力度,推进交通建设。部区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审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内蒙古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连接周边省区公路建设,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口岸公路等建设投入,加强界河航道维护,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 
  会谈中,胡春华对交通运输部多年来给予内蒙古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巴特尔介绍了内蒙古“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他们表示,要按照部区签署的会谈纪要认真抓好落实,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内蒙古交通运输发展作出新的部署,将交通运输发展作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任务,明确提出实施交通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相互衔接、便捷通畅、安全可靠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自治区与相邻省区重要的出区通道全部通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各盟市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重要的资源运输通道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旗县和重要口岸基本通一级公路,所有乡镇(苏木)和70%的建制村(嘎查)通沥青(水泥)路,公路运输站场设施进一步完善,界河航道通航条件明显改善,运输装备进一步改善,运输组织不断优化,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内蒙古期间,李盛霖、杨利民还到京藏高速公路罗家营至一间房段等地考察调研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李盛霖详细了解了内蒙古收费公路有关标准、收费期限、通行费收入及债务偿还等情况。李盛霖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收费公路有关事项的公示,做到透明公开,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妥善解决好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好政策释疑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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