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6条帮扶新政促转型

2011-7-12 14:0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现在碰到的困难,不亚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7月8日上午,在“贯彻落实省署合作备忘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宣讲会”上,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坦承,东莞企业正面临着诸多困境。在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工作全面启动、转型升级迎来政策支持力度最大时期的重要当口,东莞企业该如何走出这场困境?   对此,在宣讲会上,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36条帮扶措施,即《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署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江凌表示,《实施意见》的支持力度“比期待的还要大”,“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应该更大更快”。
  调查
  九成企业愿留东莞就地转型
  国际市场不景气、生产制造成本快速上升等众多原因,正在让越来越多的外销企业感觉难受。摆在企业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是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去,继续从事低附加值的生产制造;要么就地实现转型提升、开拓内销市场。
  7月初,东莞市外经贸局对市内300多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东莞外经贸局局长黄冠球在当天上午通报问卷情况时说,“超过九成的企业表示要留在东莞,并且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很多企业选择了后者。”
  “从目前的情况看,东莞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环境很好。”黄冠球说,去年底东莞成为了“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又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共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合作备忘录,特别提出了6个方面允许东莞在全国先行先试。“今天,在黄埔海关的支持下,我们又将这些先行先试的政策转化为36条帮扶措施。”黄冠球表示,将借此机会全力培育一批转型升级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加工贸易企业,“树立典型标杆,引导广大企业转型升级。”
  政策
  8大举措力促莞企转型升级
  据黄埔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刘广平透露,海关总署与广东省人民政府5月1日签署的《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中,提到东莞或东莞地区、试验区(即东莞)的有八九处,刘广平笑称“这就是为东莞量身定做”,“做好了都得利,做不好就一损俱损。”
  《实施意见》举措共分为8大类36项,其中对海关所有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全面实现分类管理,制定了12项重点工作制度和8项配套管理制度,“形成了区别不同管理程序和要求的分类管理措施,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刘广平表示,《实施意见》为企业应对复杂经营形式、尽早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推动力。
  要求
  利用政策时要加深自身监管
  江凌表示,对于海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很感动,“《实施意见》不仅涉及到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也涉及到地方,而且比地方和企业所期望的支持力度还要大。有些是企业想都没有想到的,有些是企业希望但又感觉难以实现的。”
  据江凌介绍,2008年~2011年3年间,共有336家企业在东莞设立研发机构。统计显示,这些企业今年前5个月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1.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4.5个百分点。江凌说,乐于看到这些企业主动推进转型升级,“希望企业能够把握住提供的政策机遇,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
  江凌要求企业在利用政策时要更加自觉地加深自身监管,以降低海关改革的风险,为海关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便利,为企业经营提供更宽松的环境。“要避免出现放松监督的现象,不要以为海关在面对企业问题时,不是查而是帮,就可以放松自身要求。”江凌说,在此基础上,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应该更大更快。
  政策解读
  ●推广完善三方联网管理
  内容:外经贸部门与海关加强合作,总结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试点经验,完善三方联网管理模式,在东莞地区加快推广进程、扩大试点范围。
  解读(黄埔海关加工贸易处处长黄海阳):加工贸易管理“三方联网”通过地方政府部门与海关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采取“企业一次录入,一次向外经、海关申报”方式。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企业一次录入,依次向外经、海关申报”的方式,解决以往合同审批数据需多次重复录入问题;另一方面,企业无需到海关、外经贸业务现场办理递单手续,相关审批资料实现电子传输,通过“电子申请、电子审核、在线服务”全程联网。
  去年起,长安等镇街已试点三方联网管理,经过测试最快纪录为52分钟。
  ●扩大适用加工贸易电子帐册联网监管企业范围
  内容:外经贸部门与海关联合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A类及以上企业,推动发展为加工贸易电子帐册联网监管企业。外经贸部门、海关加强联网监管企业生产能力、进出口、核销等数据交换,确保各级部门管理到位。
  解读(市外经贸局局长黄冠球):实行电子账册联网管理是前几年海关、外经部门改革企业监管模式的一项重大尝试。从实际效果看,在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四位商品编码经营范围内,海关允许企业随时按实际备案手册,由计算机自动审批,滚动核销,企业的业务运作感觉非常便利。但是,目前享受这种模式的企业只有120多家。接下来,我们将联合海关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A类以上企业,推动发展为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联网监管企业。只要从事非涉证涉限加工贸易业务的A类以上企业,都可向东莞市外经贸局提出申请,经外经、海关部门同意后就可实行。来源信息时报)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