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推出“36条”促企业升级

2011-7-11 18:1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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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黄埔海关与东莞市政府联合举行“贯彻落实省署合作备忘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宣讲会”,发布了《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署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全文共有36条意见内容(以下简称“36条”)。   “36条”涉及内容广泛,包括内销、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简便外发加工审批等多个方面,黄埔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刘广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以及东莞地区上百家企业代表共同与会。
  江凌说:“‘36条’将使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得到又一次大力推进。很多方面的改革比地方企业的期望力度更高,有些是企业想都没有想到的。”
  东莞辖区内的东莞海关和其他关驻东莞办事处均隶属于黄埔海关。
  企业应善用政策把握良机
  刘广平说,36条帮扶措施,是黄埔海关和东莞市政府从企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出发,就支持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就地转型,推广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简便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审批等方面制定的先行先试帮扶措施。
  他说,目的是帮助加工贸易企业主动适应企业生产运营规律,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转移,延长国内增值链,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促进产业布局调整,并进一步健全发展保税贸易,推动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拓展。
  江凌期望,企业能把握两个要点:一是把握政策机遇,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利用政策的同时,要更自觉地加强企业内部监管,以降低海关改革的风险。
  江凌还列举了一组数据,来说明企业“把握政策机遇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性。2008年至2011年,共有336家企业在莞设立研发机构,而这些企业今年前5个月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1.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4.5个百分点。“这说明,企业主动推进转型升级,应对危机能力更强。”
  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截至目前,东莞共有2700多家企业实现了就地转型。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黄冠球在会上说,根据“36条”措施规定,东莞将着力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当前正抓紧制订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认定办法,评选出一批持续进行转型升级,在制造水平提升、品牌营销、总部要素集聚、研发创新和规范经营管理等五个方面综合效果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政府与海关会给示范企业更多的扶持政策。”黄冠球说。
  去年底,东莞成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又签署了共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合作备忘录,特别提出了6个方面允许东莞在全国先行先试。在黄埔海关的支持下,东莞将“这些先行先试的政策转化为”36条帮扶措施,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36条”指出,东莞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力争在3年内实现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可参考的工作经验和管理模式。
  “36条”措施中,共有3项措施涉及内销。一是对免税进口但已解除海关监管期的设备的优惠措施。二是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企业范围扩大至非联网监管企业。三是将金融危机时期解决企业海关监管手册与仓库不平衡历史遗留问题的阶段性做法确定为常态性做法。
  ■现场传真
  副市长提建议一语中的
  目前东莞有1250家企业设备已经过了监管期,企业想做内销,但担心会被征税。
  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说,原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企业若享受了设备免税,其产品须100%出口。一旦发现内销,将补税,但并没有规定如果设备过了监管期做内销,是否需要征税。
  黄冠球在会上拿出第15条“支持企业设备综合利用拓展市场”解释说,对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企业,经外经贸部门确认,已经超出了海关监管期限的进口设备,可以用于内销生产。外经贸部门及时做好企业内外销比例调整的批文变更。
  他说,现在明确了,对于过了监管期的进口设备,只要去市外经贸局办理一个批文变更,就可以用于内销生产。
  江凌这时候插话说:“可不可以由市外经贸局发文,让这些企业不用办理批文变更就可做内销,进一步简化程序?”
  话音刚落,在座的企业代表们不约而同地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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